林平不緊不慢的從懷裡掏出一張張宣紙,上面寫著密密麻麻的小字。
這顯然是僱傭關係的合約。
夏葉然接過一張,細細的開始研究,原本舒展的眉頭突然擰在一起,然後又重新舒展,甚至笑出聲來,暗中給林平豎大拇指。
“這可是你二人的親筆簽名?”夏葉然冷著眸子問這二人。
有字跡跟手印為證,這二人也不敢否認,點點頭道“這只是一紙合同罷了,根本不是賣身契!”
“你再仔細看看。”夏葉然把合同擺在她們前面,怕她們不認字,還故意找人宣讀。
最開始的確是正常合同,只不過林平給她們的月錢高的離譜,門外的百姓一陣唏噓,甚至也想學習女紅,管他林平有沒有虐待傾向,能掙錢才是王道。
最後一句才是重點,上面寫著:三年之內不得離開織布坊,強行離開者賠款萬兩!
其實,這不過是個保密合同,畢竟成衣坊的技術是最先進的,若有人偷學了技術離開的話,他們將損失巨大。
但是字面意思來看,跟賣身契還真差不多,三年內不得離開,就是賣身三年的意思,除非你有一萬兩銀子,否則就是林平的家奴。
這些婦女只看到高到離譜的月錢,才沒想過違約的事情,反正她們也不想離開。
如今出了這檔子事,後悔也來不及。
“一萬兩……”二人吸了口涼氣,差點暈死過去,對她們來說一萬兩是個想都不敢想的數字。
真要賠那麼多銀子,還不如殺了她們。
“府尹大人,倘若您沒其他吩咐的話,我要繼續教訓家奴了。”林平陰陽怪氣的說道,才不把府尹放在眼裡。
夏葉然非但沒有生氣,還好心提醒道:“打吧,別出人命就行。”
都來瞧瞧,這是一個府尹應該說的話嗎?
沒辦法,武國的律法就是這樣,家奴是沒有人權的,誰讓你當初選擇了賣身。
門外的老百姓一陣惡寒,心裡恨得癢癢,只能呈口舌之儘快,指著林平的鼻子說道:“仗勢欺人吶,早晚會遭報應的。”
報應?您信嗎?反正林平不信。
倘若惡人真的會遭報應的話,最先死的應該是隱藏在暗處的一些高官。
“別打了,求求您別打了,我都招了還不行嘛。”其中一名婦女哭哭啼啼道。
停!
林平示意王小娥暫且停手。
“最好能讓我滿意。”林平淡淡回應道。
“半月之前,有人給了我們每人一百兩銀子,讓我們停工,還說只要能整垮林家織布坊,還會給每人五百兩銀子。”這人低著頭一五一十的交代道。
這話一齣,真相大白,很顯然,是她們有錯在先,怪不得林平出手狠毒。
整垮林家織布坊,多麼惡毒的女人,被打死都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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