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認罪之後,她的心境每天都很平淡。
之後陸陸續續又來了不少人,有的人她見了,有的人她不想見。
最後來的是陳最,他被關了一段時間,因為擾亂司法公正。
一出來,陳最就立即來了拘留所。
陳最不能理解,“大小姐,為什麼?明明……”
明明事情已經朝著好的方向走,她為什麼要忽然認罪?
答案其實陳最知道,他只是說不出口。
他不想不願意她為了救他把自己弄進監獄,她可是溫家的大小姐,怎麼能坐牢呢。
他為她做的一切都是心甘情願的,她根本用不著這樣。
霍至臻明明答應他了,只要他認罪,她就一定會沒事的。
他不該相信那個男人,霍至臻根本就不瞭解大小姐的性格。
陳最滿臉悔恨,如果他一直守在她身邊就好了。
面對他的追悔莫及,溫之瀾很淡地笑了,“陳最,我這個人沒多少優點,敢作敢當算是其中一條,我犯的罪,沒理由要你來接受懲罰,你瞭解我的,我絕對不會讓人頂罪,尤其物件還是你。”
陳最,“……”
他說不出話來。
他明明有千言萬語,偏偏在她跟前又一個字都說不出來了。
溫之瀾安慰他,“別擔心,最多四五年,你幫著店長守好我的溫瀾潮生,等我出來,我們還是會像以前一樣。”
陳最紅了眼睛,“大小姐,我會一直等你。”
“我知道。”
陳最走後,她又見了莫雪蘅。
這是她見的最後一個人。
只有霍至臻,每天守在看守所外面的這個男人,第一個來,卻始終沒有再見到她。
他們再次相見,是在幾個月後的法庭上。
審理結果,溫之瀾過失傷人,致人重傷,加上事後有找人頂罪的惡劣情節,當庭宣判,量刑五年。
溫之瀾噙著笑意,接受這個結果,並且不再上訴。
被告席和觀眾席,隔著距離,她遙遙看了眼霍至臻,唇邊的笑意透著幾分嘲諷。
短短接觸,然後挪開,她被帶走,再沒有半點接觸。
霍至臻面無表情,就這麼看著她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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