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從救常遇春開始》第29章 看透本質(2)

作者:巴托沒吃魚·3個月前

“呵呵。”常遇春的笑容在林易看來有些瘮人了。

“這一路上,你做的這些,是有意為之吧?”

林易苦笑,輕輕點頭。

常遇春不是傻子,相反,他十分聰明,所以林易並不意外。

倘若一路走一路看,還看不出來,那才是見了鬼。

“那些荒了的村子,大哥你都看見了。百姓住的是破屋,吃的是野菜,孩子們瘦成那個樣子,仗打完了,元人走了,可他們過上好日子了嗎?”

常遇春的眉頭動了動。

“定西村那幾個人,大哥也看見了。一個小小的衙役,就敢翻倍收稅,就敢調戲民婦,就敢抓人充役。他們憑什麼?憑手裡那點權。”

林易的聲音很輕,但每一個字都清清楚楚。

“可他們那點權,是誰給的?是縣衙給的,是朝廷給的,他們拿著朝廷給的權,乾的是魚肉百姓的事。”

說到這裡,林易頓了頓,小心翼翼地觀察常遇春的臉色。

只見常遇春面色如常,林易咬了咬牙,把後面的話繼續說了出來。

“大哥,你有沒有想過......衙役尚且如此,那些封侯拜相的人呢?他們無論家族還是分支,可比這洪巖縣要大得多啊。”

話音落下,林易的話宛如一道驚雷,毫無防備地劈進常遇春心裡。

顯然,他沒想到林易說的本意是他們這群人。

話中的意思已經明顯得不能再明顯了。

就差指著鼻子說,看什麼看,說的就是你們。

他常遇春。徐達。湯和。李善長,還有那些淮西出來的老兄弟。

哪一個不是身上有爵位?

衙役手裡那點權,就能幹出翻倍收稅。調戲民婦的事來。那他們這些人手裡的權呢?

他們手下那些人呢?

他們的親族。子弟。門客。故舊呢?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這話用在他們身上再合適不過。

常遇春忽然想起去年在應天府聽到的一些事。

誰家的奴僕在外頭仗勢欺人,誰家的親戚佔了人家的田產,誰家的子弟在酒樓裡跟人打架,打完還撂下話說“知道我爹是誰嗎?”

當時聽了,只當是小事,笑笑就過去了。

可現在想想......

那些人,不就如孔律手下那些衙役一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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