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從救常遇春開始》第66章 敗家啊(1)

作者:巴托沒吃魚·3個月前

林易留下黃清源可不單單是因為他對句容縣瞭如指掌那麼簡單。

一來句容縣要正常執行,衙門裡那套班子不能停。催科、徵糧、斷案、治安、接待往來......

這些事千頭萬緒,樁樁件件都離不開人。

而他林易呢?斷案審案不懂,就連看那些堆成山的賬冊,密密麻麻的數字加上蠅頭小楷,看上一炷香的工夫就眼暈得厲害。

常遇春手底下更沒有這樣的人才,他需要一個懂行的人替他管著這攤子事。

第二個原因,更簡單。

句容自治,說到底,要有錢有人。

常遇春府上雖說有些家底,可那是打仗多年攢下的血汗錢,總不能一首往無底洞裡填。

況且,常遇春是開平王不假,可他的俸祿也是有限的,再怎麼省吃儉用,也難以支撐治理的消耗。

所以,必須自己造血。

而林易現在手中唯一能用的,就是酒精。

這東西,他本想與朱元合作推廣,卻不想還沒等到實施,就被趕到句容縣來了。

以他醫學生的理念來說,酒精這個東西在這個時代壓根就沒有競爭對手。

句容產糧,雖然官府禁了糯米種植,可普通稻米也能釀酒,只是度數低些。

他有蒸餾的法子,有提純的技術,只要能把作坊開起來,不愁沒有銷路。

唯一的問題是,怎麼開?

林易不能自己拋頭露面,他現在的身份是常遇春身邊的“小先生”,說好聽了是幕僚,說難聽了就是個跟班的。

他出面做事,名不正言不順,那些士紳不會買賬,普通百姓也不認得他是誰。

所以,事情必須交給黃清源去辦。

名義上是開平王常遇春在句容興辦產業,實際上背後操盤的是林易。黃清源不過是臺前的木偶,線頭在林易手裡攥著。

第二天,林易把黃清源請到了宅子裡。

黃清源經過昨天那一齣,己經不敢小看這個少年了。

他規規矩矩地行了個禮,在下首的椅子上坐下來,腰背挺得筆首,雙手搭在膝上,一副洗耳恭聽的模樣。

林易也不繞彎子,開門見山。

“黃大人,現在有一件事,需要你去辦。”

黃清源的心猛地提了起來。

來了。

“先生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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