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大宅院里的那些骯髒事》第1141章 正理歪說(1)

作者:躺狗·3個月前

在一陣喧鬧聲中,顧么妹領著大哥顧明志回來了。她聽到自家方向傳來槍聲,又聽到連三平的呼喊,卻又聽得不太真切,只知道說是顧家的人,不禁有些發愣,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後來聽人說李老歪被綁住了,還跪在她家坪子上,心裡就更納悶了。李老歪的事兒,怎麼跑她家跪著去了呢?

她也沒心思幹活了,跑到後山把正在幹活的大哥叫了回來。

顧明志這人有點倔,還特別迷信。回到家,瞭解了個大概情況,他就不樂意了,站出來要趕人走,說道:

“李老歪和葉蝦公犯的事,跑我家來跪什麼?我家又沒死人,你們趕緊走,真晦氣。”

不說“我家”還好,這一說,文賢貴就知道這人是顧明志了,他把槍晃了晃,抖著腿說:

“你就是顧明志吧,我們今天就是來找你的,你給我老實點,別跑啊。”

“找我?”

顧明志一下子就懵了,不過腦子轉得也快,心裡琢磨著,難不成是和昨天阿梅的事有關?

羅豎讓石寬跟來,就是不想讓文賢貴辦事太粗魯。這會又有這麼多村民圍著,那更不能把事情搞砸了,石寬趕緊過來攔住文賢貴,提高聲音說:

“對呀,我們就是來找你的,昨天就己經有兩個人來找過你了,你別慌,坐下來慢慢說。”

果然是為了阿梅的事來的,顧明志就更迷糊了,這個阿梅怎麼有這麼大能耐,昨天叫了倆城裡老師來,今天還把帶槍的也叫來了。

對方有槍,他可不敢拿扁擔出來嚇唬人了,反而有點慌,緊張地問:

“我和劉家的人換親,犯了天條嗎?你們要用槍來對付我?”

“不犯天條犯法,但犯了民國的法律,你知道什麼是法律嗎?三平,把我的警服拿來。”

現在人多了,文賢貴就想在眾人面前顯擺一下。那溼了汗水的衣服披在柴堆上曬,這會肯定己經幹了。

“閃開,閃開。”

連三平大聲吼著,把那些人驅散開來,拿過警服,過來殷勤的幫文賢貴穿上。

這個顧明志還沒有犯法,可不能讓文賢貴把人嚇到了,石寬又說了起來:

“這位是我們龍灣鎮警務所的文所長,大家都聽說過吧,你有沒有犯法律,他了解了就知道。你沒有觸犯,那當然是沒事,觸犯了,可是要受到懲戒的。”

文賢貴把衣服扣好,把帽子正了正,先是環視一下眾人,最後目光停在了顧明志的身上,煞有介事的說:

“對,我就是文所長,就是法律,誰要是觸犯了法律,我就把他送去縣城,交給孫局……不對,交給陳縣長,陳縣長將送他到金礦去挖礦,沒有一分錢拿的哈。”

昨晚聽羅豎和刁敏敏說了許多,但是現在卻記不起幾個詞來。為了讓自己繼續保持威嚴,文賢貴拍了拍石寬的肩膀,又說道:

“顧明志你犯了什麼法,我就不說了,由石寬跟你們講。”

石寬早就想打斷文賢貴的話了,這會也清了清嗓子,說道:

“明志你現在還沒有犯法,但要是繼續固執下去,那就是犯法了,現在是民國,新法律規定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不能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要他人成為你的妻子。你和大壯換親,大壯的妹妹阿梅就不情願,所以你不能強迫她,聽明白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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