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這件事的導火索是那個王鳳啊。
學生,就是這樣的,有時候因為一句話,因為一個人,就遭受了霸凌。而霸凌者看到了對方好欺負之後,就會一直霸凌對方,沒事就揪出來打一頓。
然而這種霸凌者,就要吳胖子,猴子這樣的人來收拾,必須硬剛到底,不然真的只能被欺負出毛病。
女人一直抱著任傑,嘴裡只是在不停的說著:“對不起,對不起,我當初要是沒有把你送去那個學校就好了,那就不會這樣了。”
“我對不起你,對不起你爸爸,對不起。”
女人哭得撕心裂肺,很顯然,她十分的自責,特別是在孩子過世之後,更是自責到了頂峰。
等他們的情緒稍稍的穩定了之後,我詢問了女人事情的由來。
女人告訴我,當初孩子是不願意去省城上高中的,就想在縣城的高中,那裡有老家的很多同學。可是女人要出門打工,自己無力看管,想著要是留在高中,學習成績肯定會下降,和那些同學可能會不學好。
在聽說了省城那私立高中教育很好,管理也很嚴格之後,她就把孩子送去了那個高中。
“我真的好後悔,我真的好後悔把孩子送去那個地方。”
她還在哭,可是一切都已經晚了。
迴歸現實來說,其實她當初的選擇並不正確,如果當初沒把任傑送去城裡接受所謂的更好的教育,就留在家鄉,或許就不會有這些事了。
因為,留在家鄉的話,身邊的大多都是一樣的人,就不存在自卑。不存在自卑,哪怕被欺負,也不會遭受那樣的心理打擊。
十七八歲的孩子,正是自尊心最強的年紀,這個年紀被人欺負成那個樣子,又有幾個孩子承受得住呢?
許多家長會有這種錯誤的認知,覺得自己努力,咬牙把孩子送去更好的學校接受教育,就能讓自己的孩子眼界變得更廣闊,結識的人物更厲害。
可他們沒有想過,自己是什麼身份,別人的父母又是什麼身份。
即便自己的孩子在學校沒有被欺負,畢業了之後,那些身份原本就跟你不是一個水平的同學還會搭理你嗎?
可能性微乎其微!
頂多是你在吹牛皮的時候,認識某某某,其他的根本就沒用。
所以,有時候把孩子放在更適合他的地方比什麼都重要。
作為父母的,當然想給孩子最好的,可,也要更關注孩子的身心健康。
很多決定,要讓孩子自己去做,父母只能提建議。尊重孩子,因為孩子是獨立的人,不是家長的附屬品,更不是家長的面子。
任傑母子的遭遇就是一個鮮活的例子,要說責任,任傑的母親有責任。同樣的,那些個欺負任傑的孩子,以及他們的家長也有責任。
這件事到這裡,我算是都弄明白了,我看犀香快要燃完了,於是便對他們說道:“沒多少時間了,你們想要一直在一起,就得下去報道了。”
“報道過後,你們依舊還能生活在一起!”
兩人突然眼含熱淚的跪在了我的面前,對我說著感謝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