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乞緩緩靠近石盤,身軀也彷彿被光芒侵染,他伸出手,驚疑不定的眼神中,用兩根手指,捏起那小小樣本電晶體。
小小的電晶體,帶著輕微的溫熱,內部翻騰著明黃色的光芒。
程乞只感覺自己對【文明之後】的印象要重新整理了,這裡的一切科技,竟然來自神明的恩賜?
程乞捏起了小小的電晶體,放在面前,臉龐也照成明黃色。
楊笛也靠近過來,他的個子很矮,只到程乞的肩頭,也瞪大了雙眼,看著程乞手中的電晶體。
但不過是幾秒鐘,電晶體內的明黃色光芒漸漸散開,逐漸恢復成了純透明狀態,最終變得空無一物。
楊笛的神情也出現了一絲詫異,隨即他上前幾步,檢視檢視石盤中央,那類似黑寶石的東西。
“程乞先生,這顆黑寶石,綜合了三稜鏡和衍射光柵的原理。”
“你理解成小孩子玩的萬花筒就行了,藉助光的色散現象,隨便一束自然光,都可以被它折射出七種色彩,黃光雖然照進了電晶體,但不過是一種視覺現象,不能留存,更不是黃科技樣本。”
楊笛嘴角顫了顫,“好訊息是,我不用倒立吃屎和吸胃液了,您的三觀也保住了。”
“敢耍我”
程乞捏緊電晶體,微微側頭,看向乞丐公爵下跪的位置,但那裡空無一人,只剩下了一個擺放在地面上的蒲團,就在剛剛,程乞的注意力被電晶體吸引的時候,乞丐公爵跑了。
程乞的耳朵動了動,眼神微微眯起,猛地轉頭,見到不遠處的一根柱子後側,緩緩走出另一道人影。
那是一個紅皮膚中年男子,按照人類的判斷標準,大概35歲左右。
他穿著一套類似於歐洲古典風格的華服,上身是一件寶藍色天鵝絨上衣,表面是精緻複雜的華貴金色刺繡,胸口帶著一枚光芒閃鑠的藍寶石胸針,內襯是一件細亞麻襯衣,腰間是一件藍底金色刺繡腰帶,而腰帶的刺繡圖案,則是一個威武莊重的獅首的造型,下身是一條非常柔順的深藍色長褲,收緊的褲腳下,是一雙刺繡著銀邊的皮鞋。
而這個男人的面容,是程乞進入文明之舟以來,所見過的最英俊的紅皮膚生物。
他的面部輪廓深邃而立體,深陷的眼窩中,是一雙灰藍色的眼睛,下顎線緊緻清淅,嘴角微微上翹。
他給程乞形成的感覺,就象是在垃圾地球時期,所見過的電影中的歐美明星,即便他的皮膚是怪異的紅色,但若如果進入人類社會,僅憑這顏值,就能引得無數女人投懷送抱。
這男人笑盈盈的看著程乞,抬了抬手,做出了一個撩起‘髒辮’的動作。
“是你?”
程乞的瞳孔縮了縮,這一幕屬實讓他感到意外。
眼前這華貴而英俊的男子,正是剛剛【乞丐公爵】,那個至少幾年沒有修剪和清洗過頭髮和鬍鬚,身穿破衣爛衫,滿臉痤瘡,滿身惡臭,膝蓋血肉模糊的【乞丐公爵】。
“不是說了嗎,今天的朝聖結束了。”
英俊男子笑道:“所以我下班了。”
下班?
這一個詞引起無限聯想。
程乞的思緒飛速轉動,朝聖是他的工作嗎,扮成乞丐也是工作嗎?
看來這【聖堂】果然不是表面上看起來那樣,而眼前的這一幕,才是乞丐公爵不,才是【朝聖公爵】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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