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真不是萬壽帝君》第65章 要不要從中分一杯羹呢?(2)

作者:翊月影·24天前

如果不另外開闢財源,每年的結餘可能就只有幾千兩。

這點錢用來在泌陽縣置辦產業,陸辰覺得太少了,得再開闢新的賺錢途徑。

在臨清州這樣的大都市裡,賭坊的數量和規模都遠遠不是穀城縣、瓦店鎮這樣的小城鎮可比的。

但故技重施,把賭坊當提款機,己經不可取了。

之前在穀城縣從馬三魁的賭坊提款,那是因為自己只是一個過客,就算與賭坊起了衝突也沒什麼大不了,反正可以一走了之。

可是,在臨清州自己是有身份有地位的堂堂七品武官,己經不可能再一走了之了。

頂多偶爾去賭坊逛逛,小贏個幾十兩零花錢,再多就不合適了。

因此,趁著這段無所事事的時間,陸辰在臨清城內以體察民情為名,實際上是在悄悄進行市場調研。

陸辰拿起管家所說的那隻玻璃杯仔細端詳。

這玩意可不是後世常見的普通玻璃杯,而是由能工巧匠手工製作的。

表面佈滿了由紅、藍、黃、白西色組成,如同花朵截面般的彩色圖案,有著明顯的歐式風格。

陸辰在穿越前也在一些精品店見過類似的玻璃工藝品,售價動輒數百,甚至上千元。

在這個時代,全世界只有一個地方能生產這種東西,那就是威尼斯的慕拉諾島。

哪怕在歐洲,這種品相的玻璃杯也是奢侈品,售價至少十個金杜卡特,也就是一兩黃金。

要運到大明,需要遠渡重洋,耗時近一年,一路上還可能遭遇海盜、風暴,玻璃器皿又是易碎品,損毀率極高。

能出現在大明腹地的臨清州,價格才比歐洲高出二十倍,確實不算貴了。

商人是逐利的,歐洲商人花了這麼長的時間,冒了這麼大的風險將玻璃器皿運到大明,賣給國內的走私商,至少得三倍以上的利潤吧?

國內走私商再賣到臨清,其中還有中間商環節。

此等稀罕的舶來品,賣到最終買家手中,再翻上兩三倍才正常。

也就是說,如今的歐洲商人將玻璃杯從歐洲運到大明,損毀率己經能控制在五成以下了。

放在以前,這是絕不可能做到的!

這意味著,從歐洲到大明,己經有了一條相對安全的穩定航線!

在另一個位面歷史上曾出現的東洋、大明、西洋三方大規模海貿,很快就會在大明沿海出現!

這塊巨大的蛋糕,自己要不要從中分一杯羹呢?

。。。

京師。

東廠掌刑千戶黃錦私宅。

“黃公公,孩兒所言句句屬實,絕不敢有半點虛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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