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真不是萬壽帝君》第129章 一畝地年租金才十斤米?(2)

作者:翊月影·29天前

通常來說,在東三所會有世子府,但興獻王薨逝之時,朱厚熜還沒滿十二週歲,尚未分府別居。

興獻王又是初代興王,這東三所該有的世子府一首就沒建。

此次南巡迴到承天府,嘉靖帝下令在東三所建世子府,雖然根本不會有人住,但興王府作為皇帝潛邸,該有的必須有。

這也是彌補嘉靖帝自己少年時的遺憾。

東三所很快就會成為一片工地,能留給陸辰在承天府駐留期間居住的,只剩下西三所了。

在昨日受封親王之後,陸辰還特意找來禮部的人問了問。

西三所原本是親王的側妃和未成年王子居住的地方,現在興王府己經按皇宮的規格進行改造,這裡就應該是皇帝的妃嬪和皇子居住。

興獻王己經被追封為睿宗獻皇帝,身為睿宗皇帝的子嗣,郢王朱厚煜當然也是皇子,在西三所駐節不算逾制。

“楊伴。”

用過午膳之後,陸辰將楊秉忠叫到身邊,

“陛下賜給孤的莊田在何處?”

昨日的冊封詔書裡除了明確了每年五千石本色之外,還有另一個重頭戲,承天府莊田二千頃,德安府莊田一千五百頃。

這可是三十五萬畝地,若是經營得當,每年的收入相當可觀,比親王俸祿還高得多。

“殿下,冊封詔書中寫得明明白白,承天府和德安府定會劃撥出足額的莊田給咱們郢王府的。

只是這麼多田地劃撥起來,恐怕還需要些時日。

請殿下放心,地方上動作再慢也是他們的事,到了收租的時候定會將折銀送到王府。”

“怎麼,這些田地不是王府派人自行管理的嗎?”

陸辰轉頭看了看楊秉忠。

“殿下,自嘉靖二年起,朝廷為遏制皇室、勳戚派人禍害地方,規定了莊田必須由有司代管,按每畝地三分銀收租。”

楊秉忠連忙答道,

“咱們郢王府的這三千五百頃賜田,每年能得租銀一萬零五百兩。”

這產出比也太低了吧!

陸辰在心裡暗暗吐槽,承天府和德安府都在湖廣,魚米之鄉,雖說和後世沒得比,但平均畝產至少兩三百斤。

每畝才收三分銀,這地租也太低了吧。

在臨清的時候,陸辰也逛過米行,每斤米的價格都接近一分銀了。

當然,臨清是大城市,物流成本高,在湖廣這種糧食主產地米價肯定要便宜不少。

但即便如此,三分銀子也頂多能買十斤米,不會更多了。

一畝地一年租金才十斤米?

!能可麼怎

!啊對才輕常非該應擔負的民農朝明大那,樣這是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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