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二問道:“系統裡卷宗你看了嗎?”
杜予馨激動地說道:“還沒看!”
林二點了點頭說道:“那今晚就抓緊時間看看,剩下的,我們明天開會的時候再聊!”
杜予馨想說什麼,但是聽林二這麼說,她也就沒有再堅持。
“好!明天見!”
她可能還擔心自己是死者杜宇昇的近親屬而不能參與這個案件。
這次因為有了林二的介入,讓杜予馨對這個案子又充滿了信心。
這個案件怎麼說呢!
杜宇昇是在上月的18日上午在公司的庫房那裡被人發現倒在地上的。
經過現場痕檢的檢驗,現場是位於江東路178號的鴻發貨場的2號區13號倉庫。
這裡屬於秦都海關碼頭的附屬場地,同時也是進出口貨物的集散地。
從貨輪上卸下來的貨櫃一般都會堆放在碼頭上等待著海關的檢驗。
同時對於一些需要進行轉運到國內其他各省市的貨物,為了避免運輸上的資源浪費就會首接選擇在碼頭附近的倉庫臨時存放。
案發前一天,也就是17號。
該公司有一批貨進入碼頭,通過了海關的驗檢之後,就送入該倉庫進行臨時存放。
這個倉庫是該公司長期租賃的。
17號的下午,杜宇昇接到了一個電話,然後和公司裡的兩名同事一同前往倉庫對接收的貨物進行驗收。
根據兩名同事的筆錄顯示,17號下午35分他們才從公司出發前往倉庫。
抵達倉庫的時間應該是18點46分左右。
和倉庫裡的同事交接之後,他們就開始根據採購單對倉庫裡的貨進行核檢。
因為涉及的都是高價值的藥品,哪怕是少一盒,都可能是別人一個月的工資,所以清點的工作要非常的細緻。
當時他們忙到了晚上的十一點左右才清點完畢所有的貨品,然後貼條簽字,最後是封箱蓋章。
而這些藥品會根據下游的醫院或者是經銷商,第二天就會有倉庫的工作人員按照清單進行逐個的發貨登記。
他們三人一起清點完之後離開倉庫的時間應該是在十一點半左右。
之後,他們在回公司的路上找來一家燒烤攤,簡單地吃了宵夜。
杜宇昇還和另一名不開車的同事喝了啤酒。
吃完離開的時間是18號的零點二十三分左右,因為是筆錄的這位同事墊付的錢,有轉賬記錄為證。
之後,他依次地將杜宇昇和另一名同事送回家,最後他自己才開著車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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