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對於後續的調查來說很重要,同時雷猛也不想被這個案子給牽絆住了腳步。
所以他才會想到了林二。
林二想了想,這個事畢竟是和地下實驗室是有關聯的,而地下實驗室則是他此次寧南之行的主要目的。
既然有線索,那麼沒有理由不去調查一下。
於是林二一口應承了下來,說道:“好!我過去看看,你把地址還有卷宗發給我!”
林二答應了之後,雷猛就鬆了一口氣了。
他不想自己追查的腳步被一個案子給拖住了,於是說道:“好,我現在就發給你!”
很快林二就收到了雷猛轉發過來的當地派出所上傳的案件卷宗。
【案件簡述】2月24日凌晨2點30分,望湖鄉派出所接到了消防隊的報案,稱其大約在半小時前接到了群眾的求救電話。
求救者稱他到村口渡改橋接喝醉的朋友,到了附近後他就遠遠地看見朋友站在橋邊弓著身子似乎是在嘔吐,還沒有等自己過去就看見朋友搖搖晃晃地向前傾斜倒入河裡。
他當時就撥打了119並且說明了求救情況及詳細地點。
只因為天氣太冷,夜色太黑,而且橋下的水流湍急,他不敢貿然地下水施救,只能在前邊焦急地等待消防隊的到來。
之後,在消防隊的搜救下,死者最終被發現並被打撈上來,彼時卻己經失去了生命跡象,遂報警。
【死者】張東,男,34歲,己婚,身高175cm,體重70KG,無業,放貸收息為主。
【屍檢報告】死者身穿黑色長袖毛衣,黑色長褲,體表無打鬥類明顯傷痕。
鼻腔、口腔及胃內檢出矽藻及泥土物質,經檢測與其所墜落的河中水質環境相符。
肺和呼吸道出現水性肺氣腫,呼吸道記憶體在泡沫和溺液。
死因可確認,為溺水死亡。
死亡時間為凌晨的1點至2點30分。
另,體內檢測到酒精成分,未檢測到迷藥等其他藥用物質。
【現場初步勘驗】
死者墜河處為溜子河距望湖鄉5公里處的一座老式的渡改橋上,此橋沒有專門的護欄,只有三十公分高的石頭護欄。
橋下的水流相對比較湍急。
死者的車輛就停靠在橋邊,車內找到了一瓶開過的醒酒藥,不過裡面的藥片卻沒有少。
在扶手箱發現了一張借條和一張被撕毀的離婚協議書,其妻子王妍己經簽字。
車輛後備箱有幾袋裝有冰塊冷凍的水產品,冰塊己有部分融化,後備箱中有多處的水漬。
看到這裡的時候,報案人也就是求救人的嫌疑陡然上升。
他是現場唯一一個有機會動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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