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晉堯沒有回答。
他轉身走回客廳,目光如鷹隼般掃過西周,最終定格在茶几下方。那裡塞著一個半開的紙箱,隱約露出幾抹黑色的布料。
他戴上手套,緩緩蹲下身,將紙箱拖了出來。
箱內整齊疊放著幾件黑色運動服、一雙運動鞋,還有一頂壓得很低的黑色棒球帽。陳晉堯拿起那隻鞋,鞋底縫隙裡嵌著乾涸的泥土,還有一星半點暗紅色的痕跡。
是血。
“李國強,叫鑑證科。”他站起身,視線越過茶几,落在電視櫃旁的書架上。
書架上大多塞滿了厚重的醫學專著,唯獨最底層,突兀地擺放著幾本通俗小說。
陳晉堯再次蹲下,目光掃過那些書。
《緝兇》單行本,第一冊至第西冊,整齊碼放。書頁泛黃卷邊,書脊處有著明顯的摺痕,顯然被翻閱過無數遍。
而在小說旁,還躺著一本黑色硬殼筆記本,封面上沒有任何字跡。
陳晉堯伸手取出筆記本,翻開第一頁。
字跡工整有力,一筆一劃,與之前在案發現場發現的紙條如出一轍。
第一頁記錄著日期:去年八月十六。
“阿芳死了。死在手術檯上。我救不了她。不是因為技術不夠,是因為她來得太晚了。她在海里泡了太久,肺裡全是水,心臟停了好幾次。我盡力了,但她還是走了。”
“那個男人來了,在急診室外面站了一會兒,聽說人沒救過來,轉身就走了。走的時候推了小林。小林才二十二歲,剛來急診科半年。她哭了整整一個夜班。”
“我寫了投訴信。醫院說管不了。他不是醫院的人,不是病人,不是家屬,他們管不了。”
翻到第二頁,日期是去年九月。
“今天在手術室外面看見了羅文彪。他來找我,說上次住院時多謝照顧,送了我一隻金鐲子。我說不用,他硬塞給我。後來我查了,那隻鐲子是他從一個病人手裡訛來的。那個病人是個老太婆,兒女不管她,一個人住院。羅文彪幫她付了醫藥費,然後讓她簽了一張借條。利息比高利貸還高。”
“我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說,這世道就是這樣。你不欺負人,人就欺負你。”
“我把鐲子退了。他笑我傻。”
陳晉堯快速翻過後面幾頁。筆記本上的記錄愈發密集,有些是日期,有些是名字和地址。每個名字後都跟著一段冰冷的判詞,記錄著這個人做了什麼“不該做的事”,為何“該死”。
羅文彪的名字在第三頁,被紅筆重重圈起。
強仔的名字在第七頁,同樣打了個紅圈。
“羅文彪死了。強仔也死了。他們該死。法律不管他們,我管。”
“還有一個人。”
那個名字被粗暴地劃掉了,墨跡透紙,看不清原本的字樣。但陳晉堯敏銳地注意到,這一頁的紙角被撕去了一小塊,像是寫了什麼秘密又被強行抹去。
他將筆記本裝進證物袋,站起身,眼神凜冽。
“找到他。他跑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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