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工作的時候稱職務》第30章 季昌明:李達康你別過來(2)

作者:林一蘇·3個月前

“看來真是不夠啊,季昌明平時哪裡敢這樣!”

李達康心裡再不爽也不能怎麼樣,畢竟不是他分管單位。

又過了幾天,開常委會的時間到了。

這是林懷來參加的第二次省委常委會,半個月一次,他才上任不到一個月。

會議由高育良主持,因為劉省長的主要工作還是在省政府那邊,省委就由專職副書記高育良挑頭。

會議之前,林懷來把趙東來的調崗提案交給吳春林。

因為提拔這種省管幹部的正確程式是需要省組織部提案,然後專職副書記高育良簽字,最後才是放到常委會上討論。

看到這裡,大家應該知道高育良的權力有多大了吧?所以劇裡面是有弱化高育良的權力的,不然李達康怎麼敢這麼放肆。

可以說沙瑞金要提拔易學習,都是需要高育良簽字的。

如果高育良以考察不合格拒絕簽字,沙瑞金短時間也提拔不了,不過這種事情基本不會發生就是了。

吳春林這邊沒意見,因為這是京州市的官員調動,這是要充分尊重林懷來這個京州市委書記意見的。

高育良就更不會了,所以林懷來對這個常委會沒要求了,只要自己的事處理好。

李達康和高育良該怎麼樣,只要不影響到他,他都會乖乖的不說話。

會議開始,高育良首先帶著大家學習會議精神,大家都學的很認真。

時間過去,就是各個常委提的議題。

“同志們,林書記提議的關於京州市局趙東來同志的調崗提案都看了吧?你們有什麼意見?”

李達康這個時候開口了,因為這是他的人,而且之前和高育良溝通的也不順利,但是他還想努力一次。

“我個人十分贊同懷來書記對趙東來同志的處分決定。”先是肯定。

然後說道:“關於趙東來同志的調崗,我提議可以把他調到省檢察院當副檢察長,去多個崗位上歷練,才能避免之前的錯誤嘛。”

李達康知道說了基本也沒用,但是不說不行。

這不關其他人的事,別人不會多嘴,但關高育良的事兒。

“達康省長,據我所知,省檢察院並沒有空缺的副檢察長,調到那裡去不合適,而且林書記推薦的是去省公安廳。”

林懷來是有點想看自己老師樂子的,怎麼可能同意把他調到檢察院?

於是立馬接話:“是的,雖然這次大風服裝廠囤油事件,趙東來同志負有責任,但是我去翻了翻他的個人檔案,發現他是個刑偵人才,本著不浪費人才的想法,推薦他去省廳。”

理由,林懷來的比李達康說的有理有據多了。

而且看高育良的意思也是傾向把趙東來調到省廳,所以其他常委也出聲贊同林懷來的提議。

李達康看向發言的人,果然不出所料,他之前就想到了會這樣。

“那就舉手表決吧,同意趙東來同志調任省公安廳任副廳長的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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