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時,他和母親林秋被父親捨棄,霍瑞斯有了新歡,對母親逐漸厭棄。
而他這個本就不該存在的私生子,不過三歲,就被霍老爺子和生母一起放逐。
而後,這似乎成了他人生磨難的開口。
母親豪門夢碎,愛而不得,更因為被放逐到普通的縣城,對他恨之入骨。
沒錯,她把這一切都怪在了自己身上。
因為懷孕,她被霍瑞斯冷待,因為生了他,她被霍家放逐。
她終日酗酒,對他非打即罵,一言不合,就拳打腳踢。
年少的時候,他最害怕的就是林秋的皮帶和家裡的晾衣掛,那些東西抽打在身上,每一下都是火辣辣的疼。
偏偏那種疼像是會蔓延一般,要許久許久才會消散。
她心情好的時候,會甩給他一丁點錢,讓他自己想法子混個溫飽,可她心情不好的時候,轉頭就會怒罵他是個賠錢貨、掃把星,怪他沒有本事、罵他沒多久就把錢用光。
可她從不知道,一個孩子是不可能不吃不喝就安然長大的。
於是,小小年紀,他就學會察言觀色,知道幫巷子裡的爺爺跑腿、知道嘴甜的喊隔壁喜歡捏他臉蹂躪的大媽喊阿姨。
再後來,林秋開始一個接一個的往家裡帶男人,他這個不識趣的拖油瓶,就只能被掃地出門。
霍煜宸幾乎已經忘了,那些穿著露腳趾的鞋,走在寒冬臘月的日子裡,是有多冷,也幾乎忘了,和在街頭流浪的流浪漢搶吃食時是多麼恐慌和不安,更好像忘了,那些蜷縮在橋洞下、垃圾桶旁的夜晚,有多難熬。
可說是忘了,有些東西卻好像永遠都烙刻在了骨子裡。
再到後來,他長大了一點,他拼命學習、打雜工,哪怕被同學恥笑,也不為所動,只想著總有一天,他要出人頭地。
可他忘了,霍家還有一個金尊玉貴的真正的少爺。
他們將他流放,是因為怕他的存在會成為那少爺的威脅。
所以,到後來,學校的老師針對他、打壓他,打雜工的老闆也不願意要他、並且欺辱他。
他終於明白,霍家想要的是一個安分守己的廢物。
可哪怕時隔多年,他也仍舊覺得,霍家是想逼死他。
再後來,他只能靠著賣血、打黑拳、在地下黑市裡交易裡苟且偷活,他的人生,像是被永遠的套上了枷鎖。
不論他怎麼努力,怎麼拼命,都永遠無法掙脫。
所以自回到江城、回到霍家那日起,他就想,總有一日,他要整個霍家,他要把屬於他的、不屬於他的一切,都據為己有,他要整座江城,都臣服在他的腳下!
三年,說長不長,說短卻也不短。
一千多個日夜,黎晚於他而言,雖在計劃之內,卻又像是無聲闖入的一場意外。
霍煜宸喉結微動,狹長漂亮的眸子裡閃爍著晦暗的光,他從未如此清晰的意識到,除了權勢之外,他迫切的想要擁有一樣東西,或者說,一個人。
沒錯,直到黎晚毫不猶豫的離開,他才明白,在他心裡,她本就該是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