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之換了一身軍裝出來,戴著軍帽,穿著軍大衣,更襯得他氣宇軒昂,英氣逼人。
加上一副金絲眼鏡,又顯得溫文爾雅,書生意氣風發的樣子,倒像個白面書生。
這樣說也沒有錯,江淮之他是文武雙全的軍官,在大學畢業後就去參軍了,後來在戰場上戰功赫赫,年紀輕輕就是大校軍銜。
拿出爺爺讓警衛員帶過來的結婚申請的批准報告。
“清清,你要是後悔了,我們今天就不去了。”江淮之眼鏡後面眸色一閃,手指抓緊了結婚報告。
宋清與身穿紅色的冬裝布拉吉,黑色小皮靴,外套黑色大衣,化妝淡淡的素顏妝,塗著淡淡的紅色口紅,頭戴同款紅色的毛線帽。
看了他手裡拿著的結婚報告,要不是他手指緊張的抓緊結婚報告的紙張,她都要信了。
口是心非的男人。
“走吧,等下還要回來吃午飯呢。”
宋清與戴著粉色手套的手,撥弄著玩著自己烏黑濃密的麻花辮,先走一步。
江淮之眼裡笑意盈盈,趕忙推著腳踏車跟了上去。
“清清,我們騎車去快一點,後座的座位我都拿舊衣服墊好了。”
“行吧。”
宋清與也不拿喬,能坐腳踏車幹嘛還要走路啊,她都懶得走路,反正江淮之還不錯。
宋清與坐在後面,右手環抱著江淮之的腰,這腹肌真帶勁。
她想著江淮之有錢有勢,還有能力,人品又好,身高體長,長得好。
有車有房有存款。
極品好男人啊!
她也不吃虧就是啦。
宋清與來自一千多後的末世,所以不清楚這個時代的人情感是含蓄的,哪怕是夫妻,一起走在路上也要隔兩米的距離。
當宋清與的手搭在他腰上的時候,就偷偷撥出一口氣,身子微不可察的僵了一秒,隨後恢復正常。
只是雙眼目視前方,雙手緊握車把龍頭,耳朵通紅通紅的。
至於曬不黑的冷白皮膚色,早就成了猴屁股似的了,只是後面的宋清與在觀看路邊的風景。
無瑕看見這等好顏色。
六十年代的街道很是熱鬧,熙熙攘攘的人群湧動,首都就是不一樣,儘管饑荒嚴重,首都的影響還是比較小的,起碼餓不死了。
落後的街道,穿著有補丁的衣服,上學的孩子們,上班的工人們,進城的老鄉,身穿軍裝的軍人們。
雖然大家都面黃肌瘦的,但精神勁頭都不錯的,人人都充滿了希望的目光。
腳踏車,黃包車,公交車,還有偶爾路過的小汽車,解放牌的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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