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第一劍,先斬丈母娘》第254章 你沒這個膽子(1)

作者:哈哈是條小狗·3個月前

只要封皓還在局長的位置上坐著,梁松這樣的警察,他就會保下來,絕對不會將他們開除出隊伍!

至於處分啥的,封皓可以給,反正那玩意兒就是一紙通知,無傷大雅,沒啥卵用!

封皓的不配合,讓範興華有些火大。

因為,他覺得自己己經給足封皓面子了。但是,這個封皓,是典型的給臉不要臉!

為了給封皓一點兒臉色看,範興華首接把他的國字臉陰沉了下來,興師問罪道。

“老封,雖然你很快就要退休了,但你現在還是封局。手底下的人違反紀律,你難道不管?”

“小范,既然你知道我是局長,那就應該清楚,局長不負責任何具體的事務!要是我沒記錯的話,紀律這一塊,一首是你範副局長在負責,這一塊的管理許可權,還是你主動要過去的。”

封皓提醒了範興華一句。意思是在告訴他,梁松和溫佳怡違反紀律這事,如果要處置,也該由他範興華來處置,不需要他封局出手!

範興華當然知道,封皓說的這話,是什麼意思?

既然封皓都把話說到這個份兒上了,範興華自然是需要得寸進尺,拿到更多實權的啊!

雖然現在的封皓,基本上己經被他給架空了。但是,有的時候,在辦一些重要的事情的過程中,封皓會在暗中使絆子,不給他行方便。

其實,只需要再等大半年,封皓就退休了。到時候,縣局局長的位置,肯定是他範興華的。

可是,範興華等不及了,他想要提前把局長的權力,全部拿過來!

“封局,紀律這一塊,確實是由我在代管。但是,我不管是開除誰,都需要經過你的批准才行。

只要是有正式編制的警察,不管犯了多大的錯,要想把他們開除,都需要局長簽字!”

範興華說的這個,確實是實情。因為,按照縣局的規章制度,開除正式編制的警察,必須得局長簽字同意!

“小范,你是掌管紀律的,有正式編制的警察,我不簽字,你確實開除不了。但是,那個溫佳怡,一年的實習期還沒有過。

所以,你這個副局長,是可以把她退貨的!她是市局安排到咱們長樂縣來工作的,你可以把她退回市局去!”

封皓這是在給範興華挖坑!

只要範興華膽敢退溫佳怡的貨,她的後臺,肯定是會有所動作的。

到時候,範興華一定會吃不了兜著走!

“老封,你什麼意思?你是說,我就算要求開除梁松,你也不簽字是吧?”範興華問。

“開除梁松,你說了不算,我說了也不算,得證據說了算!雖然人是活的,但規章制度是死的!別說你這個副局長,就算我這個局長,也一樣得照章辦事!

對於昨晚這件事,你唯一可以做的,能夠做成功的,就是把溫佳怡退貨,退回市局去!如此做,至少可以對梁松殺雞儆猴!

只不過,把溫佳怡退回市局去,恐怕你沒這個膽子!我當警察幾十年,從市局分到咱們長樂縣來的警察,每年都有好幾個。還沒有哪一個,是被退了貨的!

只要你範興華敢把溫佳怡給退回市局去,那你就是幾十年來的第一人,第一個敢不給市局面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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