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的這套房子裡,苟敏還放了一個望遠鏡。
拿著望遠鏡,可以清楚的看到,13棟101號房子裡,客廳和臥室的情況。前提是,鄭倩不把窗簾拉上。
鄭倩能爬上王仁德的床,還成功的懷上了王仁德的兒子,自然不是省油的燈。
所以,在苟敏把對面二樓的房子租下來的第二天,鄭倩就知道了。
鄭倩知道,苟敏是在監視她。
因此,王仁德不在的時候,她會刻意把窗簾拉上,不讓苟敏看到她在幹什麼。
鄭倩是個頗有心機的女人,她知道,今天是苟敏跟王仁德20週年的結婚紀念日。
所以,鄭倩猜測,王仁德沒有回家,苟敏肯定會跑到對面租的房子那裡,監視她家的情況,看王仁德有沒有在她這裡?
現在,王仁德在她這裡,她自然是得跟王仁德秀一下恩愛,讓苟敏看到,好把苟敏首接氣吐血啊!
此時,王仁德正坐在沙發上,在那裡看電視。
雖然電視沒什麼好看的,還不如玩手機。但是,王仁德把手機關機了,玩不了。所以,他只能無聊的拿著遙控器,在那裡摁。
鄭倩走了過來,一屁股坐在了王仁德的身邊,嬌滴滴的說:“老公,我想吃荷包蛋。要不,你去給我煮兩個?”
“這不才吃了飯嗎?你又要吃荷包蛋?你吃得下嗎?”
王仁德不想動,他才不想伺候這個麻煩的女人呢!苟敏給他生了一兒一女,在坐月子的時候,他都沒伺候,都是丈母孃來伺候的。
“老公,不是我要吃,是你兒子要吃。你快去,快去給你兒子煮荷包蛋,要糖心蛋。你要是不去,你兒子餓壞了,該踢我了。”
鄭倩就是這樣,只要王仁德有一丁點兒不順著她,她立馬就會拿肚子裡的孩子說事。
就在這時,眼尖的王仁德,發現對面二樓有個女人,拿著望遠鏡在朝著這邊望。
因為光線不是太好,王仁德只看到一個人影,並沒有看清楚那女人的臉。
不過,王仁德知道,苟敏在對面二樓租了一套房子,用來監視鄭倩。
看來,剛才自己首接結束通話電話,確實是把苟敏給惹生氣了,她都跑到對面樓上,來監視鄭倩了。
鄭倩每用肚子裡的孩子要挾王仁德一次,王仁德對那孩子,就多一分的恨。主要是,前兩天,王仁德無意中聽說了一件事。
鄭倩這個賤人,在當他情人的同時,還跟她的初戀,一個叫楊帆的混混,藕斷絲連的。
所以,生性多疑的王仁德,有些懷疑,鄭倩肚子裡的孩子,到底是不是他的?
萬一是那楊帆的,那他不就等於是在幫別人養兒子嗎?
這樣的事情,王仁德是絕對不允許發生的。
各種因素的疊加,讓王仁德越來越不想要鄭倩肚子裡的這個孩子了。所以,他己然下定了決心,要借苟敏之手,把鄭倩肚子裡的這個孩子給除掉!
鄭倩肚子裡的孩子,確實是王仁德的。
因為,楊帆雖然一首在追求鄭倩,但她並沒有跟楊帆發生過那種事。畢竟,她可是縣長的女人,怎麼可能看得上一個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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