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只是簡單地應了一聲:“好!我這就去準備!”
林明熙掛了電話,目光有些犀利地望向窗外都市的煙火。
與此同時,省廳和市局的人還在對案發現場進行很細緻地檢查。
基本上可以確定,林景昶死的時候門和窗戶都是從裡面關死的,而且也沒有其他的什麼通道可以出入這間包廂。
這是真正的密室。
但是所謂的密室殺人案嚴格意義上是不存在的,多少都是存在了一些障眼法。
所以,簡默聲帶著痕檢的所有人非常細緻地將這間包廂的裡裡外外全都“摸”了一遍,確定了的確是沒有其他的通道可以出入。
門和窗又的確是從裡面鎖死的。
也就意味著,林景昶如果是被人殺死的,那麼兇手也沒有可能離開這間包廂。
關鍵是林景昶的死因是氟乙醯胺這種高毒農藥致毒身亡的,而這種毒藥有個特性就是具有一定的延時性,取決於服用的量有多少。
最後結合法醫那邊給出的結論資料,在屍體的體表上沒有發現有拉扯打鬥的痕跡,同時服用量也超過了短時間致死的量,綜合這一切來判斷,林景昶是應該是自己喝下那杯氟乙醯胺含量超高的茶,自殺身亡。
雖然法醫給出的結論更傾向於是自殺,但是譚政民卻對案發現場出現的林二的指紋耿耿於懷。
如果林二沒有在現場,那麼那些指紋又是怎麼留下的。
要說是開門之後進入現場留下的也不可能,因為吳雙全程跟拍了,那個時候林二己經帶了橡膠手套了。
所以現場找到的指紋只能是林二和吳雙進門之前就己經留下了。
出現在死亡現場的指紋對於一個案件來說是有很重要的線索價值的。
譚證明不可能無視現場留下的“02”的血字和六處林二的指紋。
也就是說,這個事情不解釋清楚的話,那麼林二就還是這個案件當中重大的嫌疑人。
在聽到簡默聲彙報譚政民的態度之後,林二隻是淡淡地笑了笑。
林二不知道譚政民是故意的還是真不知道,想把林二拖在這個案件的泥潭裡。
但是,林二對此只是簡單,透過對指紋出現的位置的比對,首接提出了一個結論終結了他們的猜疑。
指紋的出現應該具有連貫性和可識別性。
如果現場就只出現了一個指紋,那麼還可以被認定為是嫌疑人疏忽或者突發情況所導致。
可是,在林景昶的案發現場,他們一定發現了六處林二的指紋。
將這六處指紋出現的位置在案發現場中的位置標識出來之後,林二反問:
“這六處的指紋你可以推匯出我的行為動作背後意圖是什麼?”
簡單的說就是,指紋為什麼會出現在這些地方?以及為什麼其他地方卻沒有出現指紋。
“六處並不關聯的地方出現了我的指紋,說明了什麼?說明我沒有刻意地隱藏自己的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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