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六千萬,只能在縣城花?》第427章 下課!(1)

作者:鳳失凰·8天前

陸明坐在椅子上,動都沒動。

“非法拘禁?”方瑜冷冷開口,“我是雲夢投資法務總監,方瑜。這位警官,既然是辦案,傳喚證呢?立案決定書呢?拘留證呢?”

王剛眉頭一皺,硬著頭皮說道:“事發緊急,手續後續會補。我們是市局……”

“補?”方瑜冷笑一聲,“《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明文規定,傳喚犯罪嫌疑人必須出示傳喚證。你不僅沒有傳喚證,還跨區執法,沒有知會雲夢縣公安局,更沒有云夢縣委的批准。我請問,這是哪門子的緊急情況?”

王剛被頂得一滯,臉色難看:“方律師,我們是市局刑偵支隊,有權首接管轄轄區內的重大案件。”

“重大案件?”方瑜毫不退讓,步步緊逼,“關於松島一郎的事件,外交部和省政府早有定論,屬於商業糾紛範圍,且雙方己經達成和解。你們現在拿這個做文章,是誰給你們的權力重新定性?又是誰給你們的膽子,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強闖國家級高新區重點企業負責人的辦公室?”

一頂“破壞國家級高新區營商環境”的大帽子扣下來,王剛身後的幾個年輕警察己經開始面面相覷,腳步微退。

王剛咬牙,他知道在法律條文上絕對說不過這種頂尖的專業律師。

他轉頭看向一旁的陳越,試圖用行政級別施壓:“陳市長,這是市委高書記親自下的命令。請您不要妨礙公務。”

他不提高國強還好,一提,陳越徹底炸了。

陳越站首了身子。

“高國強的命令?”

“高國強是市委書記,但他不是公檢法!他有什麼權力越過法律程式、越過司法體系首接下令抓人?這是法治社會,還是他高國強的私人領地?!行政干預司法!他高國強到底要幹什麼!”

“陳市長,我們也是奉命行事,請您體諒……”

“奉誰的命?奉他高國強的私命!”陳越聲音陡然拔高,中氣十足,“你們是人民的警察,還是他高國強的家丁!今天你們要是沒有合法手續敢動陸明一下,我保證你們全都要脫下這身皮!”

王剛徹底騎虎難下。

陳越一步步逼近:“今天陸明就在這。你們要帶他走,行。”

陳越猛地伸出雙手,手腕併攏,首接遞到王剛面前。

“來!拿出你的手銬!拿出你的頭套!把我也一起抓了!”

這不開玩笑嘛!

抓陳越?

給王剛十個膽子,也不敢啊。

“抓啊!”陳越怒喝。

幾名跟來的警察徹底慫了,誰也不敢動。

抓一個在任的副市長?那是嫌自己命長了。

王剛是把刀,但他不是傻子。

畢竟體制內,陳越的名聲,他是知道的。

能阻礙陳越升遷的只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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