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閥:馮家長子,軍閥列強都怕我》698 打個信息差,在坑他一波(2)

作者:愛吃飯糰團·24天前

“五千萬大洋,我們最多隻能提供五千萬大洋的贖金。”

“另外,我們日不落帝國會停止支援島國......”日不落帝國特使把自己的條件說了出來。

王勇江十分爽快的點頭同意,說道:“可以。”

“這樣,你先把五千萬大洋給我,等到我們把你們日不落帝國的人員移交給你們,你們在公開宣佈反對島國對青城開戰。”

日不落帝國特使:“????”

“這......”

“你們奉系在我們日不落帝國的信譽可不好,我先給錢的話,你們如果不放人怎麼辦?”日不落帝國特使問道。

王勇江正色道:“你們怕我們不放人,我們還怕你們言而無信呢!”

“要是我們先放人,你們言而無信怎麼辦?”

“你們的兩個條件,先實現一個條件,我們放人,你們在實現第二個條件,這才公平公平。”

“當然,你們先對外宣稱反對島國進攻青城,我們放人,你們在給贖金也是可以的。”

王勇江己經從老黎口中得知,這五千萬大洋是由日不落帝國民間湊的,且錢就在日不落帝國特使的身上。

給錢,日不落帝國特使能夠做主。

對外宣佈反對島國進攻青城,這需要日不落帝國外交部來公開發布宣告。

相對來說,實現這個條件耗時比較久,也比較複雜。

王勇江斷定了,先實現一個條件,日不落帝國特使會選擇實現前者。

日不落帝國特使思來想去,覺得王勇江說的也有道理。

他如果不給錢,就沒辦法繼續談下去了。

給了錢,如果王勇江不放人,那也是奉系言而無信。

到時候,那些被俘人員的家屬,也有個交代。

畢竟,人家被俘人員家屬湊了錢,他沒花出去,這是他能力問題。

錢花出去了,對方沒放人,那是對方的人品問題。

要是真把人救回來了,那就是他的政績。

用別人的錢,搏自己的政績,怎麼都是一筆劃算的買賣。

想明白這些之後,日不落帝國特使取出那張五千萬大洋的不記名支票。然後,讓秘書擬定好協議,雙方簽字之後,王勇江把支票揣進自己兜裡。

錢到手,王勇江起身告辭,“特使,我先走了!”

“你安心等著,我回去之後,立刻放人。”

王勇江走後沒多久,日不落帝國的武官匆匆忙忙的趕來了外賓會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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