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隊求我加入,我:把專家開了》第372章 專門獵殺吸毒者的變態?(2)

作者:馬上又·24天前

這不對。

王雪留下的這把槍,不是疏忽。

以她的心智,絕不可能留下這麼明顯的破綻。

那麼,這就是她故意留下的。

她留下這把槍,是在傳遞一個資訊。一個只有她背後的人,或者說,能接觸到那個層面的人,才能看懂的資訊。

“程局,

“你覺得,一個能把命都捨出去的頂級操盤手,會犯下把信物忘在現場這種低階錯誤嗎?”

所有人都不是傻子,陸離一點,他們瞬間就通了。

是啊,王雪那種人,怎麼可能犯這種錯!

唯一的解釋是,她是故意的!

可她為什麼要故意留下指向自己老闆的證據?這和她用命去給老闆斷後的行為,不是自相矛盾嗎?

“陸……陸隊……”

曾可說道:“這把槍……好像,好像不止跟梅里西有關係。”

“我們把它和國內的絕密案件資料庫做了特徵比對……”

他的手指在鍵盤上敲擊了幾下,會議室的大螢幕上,黃金手槍的清晰照片旁邊,彈出了一個塵封的卷宗。

卷宗的封面上,用大字寫著一個代號。

——“日耳曼殺人狂”。

時間:十年前。

“十年前那個案子?”

“那個專門獵殺吸毒者的變態?”

曾可點點頭:“沒錯。十年前,連續發生惡性連環殺人案,兇手在一年之內,用極其專業的手法,殺害了三十西名吸毒人員。”

“他的作案手法非常獨特,所有死者,都被注射了高純度的麻醉劑,在無痛苦的狀態下,被手術刀精準地切斷了頸動脈。現場乾淨得可怕,幾乎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因為他手法精準、冷靜,如同德國精密的工業機械,所以被當時的專案組命名為‘日耳曼殺人狂’。”

“這個案子當年轟動全國,海市的癮君子們人人自危,甚至有段時間,戒毒所人滿為患。首到一年後,兇手在一次作案時,被我們提前布控的狙擊手當場擊斃。”

說到這裡,曾可深吸一口氣,用滑鼠點開了卷宗的下一頁。

螢幕上出現了一張現場證物照片。

在一片血泊中,一把金光閃閃的手槍,躺在那裡。

“一模一樣!這把槍……就是當年‘日耳曼殺人狂’的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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