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林秀晶擁有完美不在場證明的原因!
她全程沒有親自出手,所有作案行為都由蘇碧蓮完成。
她則躲在幕後,製造不在場證明,洗脫嫌疑!
沈如塵立刻部署道“全力抓捕蘇碧蓮,封鎖車站、機場、高速路口,防止她潛逃”。
“再次傳喚林秀晶,這一次我們有足夠的證據,攻破她的心理防線!”。
然而,就在警方全力搜捕蘇碧蓮時,意外發生了。
有人在城郊河邊發現了一具女性屍體,經確認正是蘇碧蓮!
蘇碧蓮溺水身亡,屍體被河水浸泡,身上沒有明顯外傷,現場留下一封遺書,字跡經鑑定為蘇碧蓮自己所寫。
遺書裡她承認自己是連續剖腹奪嬰案的兇手,因為自己無法生育,心理扭曲,嫉妒懷孕的女性。
所以在林秀晶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她的身份接觸孕婦,作案兩起,奪走兩名胎兒,如今心生悔意投河自盡。
所有線索彷彿隨著蘇碧蓮的死,全部中斷。
所有人都以為案件就此告破,兇手蘇碧蓮畏罪自殺,但被奪走的胎兒依舊下落不明。
市局準備就此結案,安撫市民情緒,可沈如塵卻堅決反對。
“案件絕沒有結束,蘇碧蓮不是兇手,她是被林秀晶殺人滅口,這封遺書也是偽造的!”沈如塵語氣堅定說道。
會議室裡,所有人都愣住了,看著沈如塵滿臉不解。
“沈隊,蘇碧蓮的遺書己經確認是她的字跡,現場也沒有打鬥痕跡,符合溺水自殺特徵,而且她的作案動機、作案條件都符合,林秀晶也確實不知情,為什麼不能結案?”李常德忍不住疑惑問道。
沈如塵站起身,將蘇碧蓮的屍檢報告、現場照片、死者遺書等投影在大螢幕上。
他逐一分析道“第一,蘇碧蓮是護理專業,僅具備基礎護理知識,根本達不到兇手精準剖腹、專業止血的醫學水平,而林秀晶是產科專業有多年臨床經驗,完全匹配作案手法”。
“第二,蘇碧蓮性格內向、膽小,從她的社交記錄、同事評價來看,她性格懦弱,不具備連環殺人的心理素質,更不可能完成如此縝密、冷靜的作案、拋屍、清理現場全過程”。
“第三,遺書內容漏洞百出,蘇碧蓮在遺書中說自己獨自作案,可兩名死者體內的安定藥物是處方藥,蘇碧蓮沒有購買渠道,而林秀晶憑藉之前的工作資質,能輕鬆拿到,案發現場的DNA是林秀晶的,不屬於蘇碧蓮的”。
“蘇碧蓮如何做到全程作案,不留下任何自身痕跡,反而留下林秀晶的毛髮”。
“第西,蘇碧蓮溺水現場雖然沒有打鬥痕跡,但我在現場勘查時發現蘇碧蓮的衣角有被強行拉扯的跡象,指甲縫裡有少量皮屑和陌生纖維,肺部積水含量不符合自殺特徵,更符合被人強行推入水中、溺亡的特徵,她不是自殺是他殺”。
“第五,也是最關鍵的一點,蘇碧蓮死後,林秀晶的表現太過異常,得知蘇碧蓮自殺、承認罪行後,普通人會震驚、害怕,可林秀晶卻表現得如釋重負,甚至立刻收拾行李,準備離開江城,這分明是殺人滅口後,急於潛逃的表現!”。
沈如塵的分析,邏輯縝密,層層遞進,首擊核心漏洞,在場眾人瞬間恍然大悟,之前所有的疑惑,全部解開。
這根本不是蘇碧蓮獨自作案、畏罪自殺那麼簡單。
而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雙人作案、殺人滅口、栽贓嫁禍的陰謀。
幕後真兇始終是林秀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