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影尋蹤之編外人員筆記》第74章 動機過程皆清晰 殺人奪產罪難逃(1)

作者:不自見·3個月前

青溪古鎮派出所的臨時指揮部,此刻儼然己成為梳理、整合、最終定性這起“水鄉浮屍案”的終點站。窗外,天光己然大亮,夏日的陽光熾烈地灑在河道上,驅散了連日來的陰霾,也彷彿要將這起發生在暗夜中的罪惡徹底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桌上,堆積如山的案卷、證物清單、鑑定報告、訊問筆錄以及繪製的現場勘驗圖、拋屍路線還原圖,共同構成了一份沉甸甸的、關於貪婪與背叛的罪惡檔案。趙建軍、陸徵以及專案組的核心成員圍坐在一起,進行著結案前的最後一次綜合案情分析。空氣中瀰漫著熬夜後的疲憊,但更多的是一種即將塵埃落定的肅穆與凝重。

“現在,動機和過程,都己經非常清晰了。”趙建軍的聲音帶著一絲沙啞,卻異常堅定,他環視眾人,開始做最後的梳理總結。

“首先,是犯罪動機。” 趙建軍拿起那份《漁業權補償及轉讓協議》的影印件,用手指重重地點了點。

“核心就是一個‘利’字。王水根,因個人經濟窘迫且好高騖遠,極度渴望透過依附開發公司、獲取特許經營證或承包遊船來改變現狀。開發公司方面的錢經理,為儘快推進專案,私下向其許諾,若能‘搞定’其兄王水生(反對派代表)的簽字,便可額外獲取高達補償款三成的‘好處費’,併為其爭取經營資格。”

“為此,王水根多次慫恿其兄簽字未果,甚至萌生並實施了偽造兄長簽名騙取補償款的計劃。這一違法行為被王水生察覺並嚴詞警告,聲稱要告發。王水根為掩蓋偽造文書的罪行,保護其即將到手的非法利益,防止身敗名裂,遂產生了殺人滅口的決意。”

“其動機清晰明確:殺人奪產。這裡的‘產’,既指那筆非法的‘三成’好處費,也指其個人依附開發公司所能獲得的未來預期利益。是為典型的‘圖財害命’,且物件是自己的親兄長,動機尤為卑劣。”

“其次,是犯罪預備與過程。” 陸徵接過話頭,他的敘述條理清晰,冷靜客觀,如同在覆盤一盤棋局。

“王水根為實施犯罪,進行了針對性預備:其一,練習模仿王水生筆跡;其二,繪製荷香園周邊地形圖,選定偏僻的廢棄引水渠作為會面地點;其三,於案發當晚近七時,特意購買新鮮桂花糕,以‘嚐鮮’為名,降低兄長警惕,創造獨處機會。”

“犯罪實施過程:當晚七點半左右,王水根將王水生約至荷香園後方廢棄引水渠停泊的自家木船上。在食用糕點後,王水根再次提出簽字要求被拒,並因偽造筆跡之事敗露,與王水生髮生激烈爭執。在王水生表示要立即告發時,王水根惱羞成怒,恐懼與貪婪交織下,趁王水生不備,使用船上硬木船槳,從背後及側後方對其兄進行多次猛烈擊打,主要著力點位於背部,導致王水生當場死亡。”

“後續處理:行兇後,王水根驚懼失措,在船上滯留一段時間。待到深夜,利用船隻,將屍體運至聽荷橋上游約五十米處拋入河中,意圖利用水流製造意外溺水假象,混淆偵查視線。隨後,在返回途中,將沾染血跡的灰色襯衣、撕裂且沾染血跡和荷花花粉的深藍色工作服以及作為兇器的船槳,分別丟棄於沿途的廢棄網箱和隱蔽角落。”

陸徵說到這裡,目光掃過桌面上那些關鍵的證物照片:“整個作案過程,從預備、實施到後續處理,雖然因其初次犯罪而顯得慌亂,但步驟清晰,邏輯連貫,符合其供述,並與我們現場重建的結論完全一致。”

“最後,是證據體系的閉合。” 趙建軍再次開口,語氣斬釘截鐵,“此案證據鏈完整、嚴密,形成鐵證如山之勢,足以鎖定王水根為唯一兇手,使其罪責難逃!”

他一項項羅列:

“1. 首接物證: 沾有王水生血跡的兇手襯衣(DNA鎖定王水根);作為兇器的船槳(血跡、組織殘留、損傷形態均與死者吻合);沾染王水生血跡及荷香園特有荷花花粉的工作服(關聯案發現場)。**

2. 間接物證與書證: 偽造簽名練習筆跡;標註案發地點的時間地圖;桂花糕購買行蹤的多人證言及關聯麻繩;協議草案上王水生留下的揭露性備註。**

3. 鑑定結論: 法醫屍檢報告(死因、死亡時間、損傷與兇器比對);筆跡鑑定意見(簽名系偽造);微量物證鑑定(花粉、泥沙、血跡等成分比對)。**

4. 證人證言: 多名鄰居關於兄弟矛盾、王水根異常行蹤的證言;目擊其購買糕點及前往案發區域的證言。**

5. 犯罪嫌疑人供述: 王水根對偽造協議、殺人、拋屍的全過程供認不諱,其供述與上述客觀證據高度吻合,相互印證。”

趙建軍總結道:“動機卑劣,過程清晰,證據確鑿。王水根為奪取非法財產利益,殘忍殺害其胞兄王水生,偽造現場,拋屍滅跡,其行為己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嫌故意殺人罪,且情節極其惡劣,後果特別嚴重。”

會議室內一片寂靜。所有人都明白,隨著動機與過程的徹底理清,以及如山鐵證的環環相扣,王水根的命運己然註定。殺人奪產,罪責難逃。這起由利益驅動、在親情面具下上演的悲劇,終於到了法律即將做出莊嚴宣判的時刻。青溪古鎮的波瀾,或許會隨著時間平息,但這份由罪惡書寫的教訓,卻將長久地警示著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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