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嗎?媽媽?哥哥?你們不會不要我?”
“不會不會!”三個人幾乎同時說。
趙芸芝捧著沈明珠的臉,給她擦眼淚。
“明珠,你是媽一手帶大的,媽疼了你十二年。你哭,媽心疼。那個孩子......那個孩子......”
她頓了一下,像是在想該怎麼稱呼那個素未謀面的親生女兒。
“那個孩子回來了,也是我的女兒。你們都是我的女兒。你別怕,好不好?”
沈明珠咬著嘴唇,點了點頭,眼淚還是往下掉。
“媽媽,我聽話。我會對姐姐好的。她回來了,我把我的屋子讓給她住,我把我的衣裳給她穿。我不會跟她爭的。”
趙芸芝聽了這話,眼淚又下來了。
“你這孩子,說什麼傻話。”
沈志遠在旁邊說:“明珠,你不用讓。你住你的屋子,穿你的衣裳。那個來了,爸會安排。你別操心。”
沈明遠也跟著說:“就是,你別想那麼多。你好好在家待著就行了。”
沈明珠抽抽噎噎地“嗯”了一聲,又把臉埋進趙芸芝懷裡。
兩個公安坐在對面,從頭到尾看著這一幕。
張同志面上沒什麼表情,手指在膝蓋上輕輕敲了兩下。王同志年輕些,臉上的表情有點繃不住,嘴唇抿了又抿,好幾次想說什麼,又咽回去了。
他心裡堵得慌。
親生女兒在鄉下被虐待了十二年,被打,被罵,被推下山崖,一個人躺在柴房裡等死。做父母的,不去問那個孩子怎麼樣了,傷好了沒有,現在過得好不好,倒在這兒摟著個假的哭成一團,哄著,勸著,生怕這個受了委屈。
這算什麼?
他低頭看了看茶几上那份卷宗。上面寫得清清楚楚:大丫,十二歲,從六歲起就開始幹活,砍柴。挑水。餵豬。洗衣裳,冬天手凍得裂口子,血糊在柴火上。被養母家的弟弟推下山崖,頭破血流,在柴房裡躺了三天三夜,沒人管,沒人問,差點死了。
他想起卷宗上那張照片。瘦得皮包骨頭,臉上沒二兩肉,頭髮像把枯草,穿著一身破得不能再破的衣裳,站在那兒,像根風一吹就斷的柴火棍。
那就是沈家真正的女兒。
這邊呢?穿的是新棉襖,住的是暖氣房,吃的白麵米飯,被全家人捧在手心裡當眼珠子疼。
就因為哭了幾聲,說了幾句漂亮話,一家人就跟天塌了似的。
那個真丫頭在鄉下受苦的時候,誰為她哭過一聲?
王同志忍不住看了沈明珠一眼。
這丫頭,不簡單。
十二歲,說出來的話一句比一句漂亮。“我把屋子讓給她住”“我把衣裳給她穿”“我不會跟她爭的”,句句都往人心尖上戳。越是這樣說,家裡人越覺得她懂事,越覺得她可憐,越捨不得她走。
那個真丫頭還沒進門,就被她架到火上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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