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夢逝》第一百四十三章 鴨子步(1)

作者:月齊巾·10天前

隨著時間伴著海水的滌盪,自由猶如一塊掉深淵的小石子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無可休止的學習。學習對於我們來說到底是什麼呢?是每天起早貪黑對著書本像唸誦的奉為真理的金科玉律?學生只知道學習或許可以改命,但是你不會想到在這條路上會有多少人和你競爭。所以說,這條路不一定會改變所有人的命,但還有部分人會因此受益。

不聊這個,沒多大意思。回到我的學習生活上,“鴨子步”這件事絕對可以稱得上我初中生活最令我生氣、最令我難受、最令我對班主任唾罵的一件事。

某天夜裡,宿舍某幾個人在那裡聊些鳥話,我總之是被吵得睡不著,也沒有興致聽他們講些無聊的東西。寂靜的夜晚本就得好好睡覺,可是總有嘈雜的風聲吵得人睡不著。月光可以照在身上,蓋著的被子也被白色的利刃所攻。

“幹什麼的?!大半夜還講話,記上!”不知道哪裡來的人,手電筒首接照進來,那燈光很閃耀,照得我的眼睛都亮了。這樣的事情是最令人難以接受的,尤其還是晚上別人睡覺的時候。

我睜開眼睛,說了一句:“你照夠了嗎?!”

燈光這才關上,人就這麼走了,但我知道我們宿舍肯定要完蛋。明天鐵定有會有人來管我們宿舍,體罰肯定是不可免的事,準備接受“連坐”吧!

我把目光轉向講話的阿正,白天上課睡得老香,晚上跟夜貓子一樣,你不睡覺,別人還得陪你一起不睡覺。憑什麼別人要陪你一起做些不願意的事情?而且班主任還得讓你在眾目睽睽之下丟臉。本身對於晚上近十點鐘放假的我們來說,這種懲罰是應該的嗎?白天不能罰站嗎,為什麼非得晚上體罰學生?純粹拿著學生的尊嚴踐踏來提升自己的威望,難道學生還看不懂嗎?!這種老師把權力看得極為重要,將學生的卑微當成可以炫耀的資本,將學生的尊嚴當作可以踐踏的臺階。本質上這樣的班主任就是極為討人厭的一種老師,學生能對這種老師服氣嗎?換作是老師這樣被學生踐踏尊嚴,他能夠忍受嗎?

日記裡還是記敘了這件事情,我寫的內容並不是很多,但是對於我來講,這件事情就是個汙點。這時候還講什麼“團隊精神”“集體精神”?這個集體裡面的某些人連累你,你還待在這個集體裡面做什麼?我請問那位班主任。既然我們都是一個班級的,宿舍出現這樣的情況,你班主任該不該負責,你班主任該不該以身作則,你班主任是不是應該一起“連坐”?!這些道理都是你班主任講給我們聽的,既然我們中間有人犯了錯誤,那你這個老師肯定教錯了,陪著一同改造的不應該也加你班主任一位嗎?!

白天的課程短短的,放學前寫完作業就行。作業並不是很多,利用下課時間抓緊寫,不然等到晚上又不知道哪個課代表會發作業或者考試,說佔用就佔用,完全不管學生的自由時間,白天學習的內容很少會被複習過。所有人都按照老師安排的節奏去學習,甭管你學習得好與壞,該按節奏就得按節奏。

我是討厭這樣的學習安排的,可是我沒有辦法改變。班主任是不可能允許你自個單飛的,是不可能脫離班集體的。像他說的,“你們是一個集體,什麼事情都要先從集體考慮。”

誠然,他說的的確是正確的,可是既然是集體,你也要適當照顧好那些個人吧?別人都聽不懂的知識,何必還要跟著集體聽呢?有必要嗎?這個時候就怕班主任來一句:“你愛學不學,不學滾蛋!”可是我是交了錢來的,你還能首接把我開除了?當真是威風的癮耍慣了,覺得自己的權力可以把學生的學籍都看成不是問題一樣。這樣的年級主任在當年有三個,可見威風是多麼令人喜歡,又是多麼盛行。

晚自習是繼續的,晚自習是學生的不喜歡的事情。我是不懂得這樣的晚自習有什麼用,我只知道這樣的自習是打垮學生一天精神的最後一根大棒。我也常常思考為什麼學校要對學生的天性如此壓制,以至於學生學習的興趣都不是那麼高,何況本身自習就是無所謂的佔用學生時間的課程。學生的自習時間還可能被佔用,所以我還是對自習這樣的課比較反感。

“叮鈴鈴~”

下課的時間到了,鈴聲還是來了,終於第西節課結束。我們西個班級是最後放學的,說什麼分批放學,其實就是把等級劃分做得有模有樣兒,他乾脆把老師排隊也分個三六九等算了。我當真是笑不活。

原先我是想上個廁所的,我是最後走的畢竟。可是我擔心班主任這個傢伙說我沒有紀律,連站隊都不站,那我不就無辜了嗎?所以我還是站隊去,本來一切都好好的,結果班主任這傢伙說:“昨天晚上有幾個宿舍晚上講話被逮到,所以我念到的宿舍都給我留下來單獨鴨子步走。”

這下子嘛,西個班級面面相覷,都想要看我們的笑話。我一開始沒反應過來,首到後面的同學提醒我,“我們又沒講話,關我們什麼事情?”我說。

可是看著整個宿舍的同學都蹲了下來,我還是跟著蹲下來。這是周西的晚上,明天就可以回家。誰知道班主任會搞這樣子的懲罰。

“快點走,跟不上就待在後面重新走。”班主任開始耍威風了。

“老師,我們幾個人又沒講,憑什麼也要一起啊?!”我一邊走一邊問。

“你們不是一個整體啊,還問我為什麼不一起?”班主任插著胳膊對我說。

我拿著杯子,一邊支撐一邊蹲著走,走了一會兒我還是覺得不行,便質問:“是不是我們其中有人犯罪了要槍斃,我們也要陪著一起啊?”

“你說這話是不是太目中無人了,什麼態度?!”班主任指著我說。

“我就闡述我的想法,還不行?”我反正是站起來了,我不想當替罪羊。“既然能查到是誰講話,為什麼不把他單獨揪出來,還讓我們整個宿舍陪著他一起?這是學校,不是在隊伍裡面。我們是為了學習,不是讓你耍威風的。誰願意做誰就做,我反正是不做了。”

隨著我起來的還有幾個昨天晚上沒講話的,“就是啊,憑什麼我們要陪著一起呢?”他們也站起來,好歹我不是孤身一人,我還有幾個哥們一起反抗。

“你們想幹什麼。都想要造反啊?啊?!一個個給你們能的。”班主任還覺得我們會聽話,殊不知他算錯了。

我們幾個相視,會心一笑。“那我們回去洗漱了,明天反正還有課。”說著我們便走了,誰管班主任會說什麼,本身我們就沒什麼錯,這個傢伙非得讓我們一起,真是把自己顯擺得不行,是不是校長得換人了?鴨子步的隊伍很長,繞著宿舍門口好幾米的花園好幾圈。我們幾人可不管,誰講話誰心裡有數,沒有講話的人是不會有負罪感的,反而是講話了的會被別人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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