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名法醫來說,這幾乎就是一份完美的證據鏈。
動機:爭吵。
時間:吻合。
地點:封閉空間。
人證:房東。
物證:指紋、鞋印、搏鬥傷。
這是一個足以被立刻批捕,甚至在“嚴打”餘波未平的九十年代被判處死刑的鐵案。
“我要見律師。”他冷靜地說道。
這是他現在唯一能做的。
“哼,見了律師也改變不了你殺人的事實!”王海不屑地撇了撇嘴。
李偉沒有理會王海,只是深深地看了陳默一眼:“我們會按程式辦事,你好好休息,也好好想想,主動坦白,對你,對死者家屬,都是一個交代。”
說完,他站起身,帶著王海走出了病房。
門被重新鎖上,病房裡再次恢復了死寂。
陳默躺在床上,雙眼失神地望著天花板。
他開始強迫自己回憶。
屬於這具身體的記憶很混亂,但關於昨晚的片段,卻在巨大的刺激下逐漸清晰。
爭吵是真的。
因為畢業分配的問題,他和劉莉鬧得很不愉快。
他喝了很多酒,後來……後來發生了什麼?
他只記得自己頭一痛,就失去了意識。
再醒來,就是現在了。
頭痛……
陳默下意識地摸向自己的後腦,那裡纏著厚厚的紗布,指尖能感覺到紗布下高高腫起的傷口,一碰就疼得鑽心。
他不是被人打暈的,就是自己摔的。
傷在後腦,可當時房間裡就他們倆人,如果是被人打暈的……劉莉一個女孩子,怎麼可能繞到他身後,把他打暈,然後自己再被他反殺?
邏輯上說不通。
唯一的解釋是,當時現場還有第三個人。
一個隱藏在暗處的,真正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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