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法醫》第196章 死因推測(2)

作者:失敗的阿賓·2個月前

“我們一首陷入了一個誤區,如果,毒藥的作用,根本就不是為了殺人呢?”

“不是為了殺人?”李偉有些沒跟上陳默的思路。

陳默點了點頭,他開始在腦中,將所有的線索重新排列組合。

不致死的毒藥。

沒有打鬥痕跡的現場。

被像提線木偶一樣懸吊起來,保持著吃飯姿勢的屍體。

以及,法醫報告上,那個結論“死因不明”。

思考片刻後,陳默說道:“烏頭鹼,是一種強烈的神經毒素,即便劑量很低,它也能在短時間內引起西肢麻痺、肌肉無力、心律失常等症狀,人會變得無法動彈,甚至無法說話,但意識,在初期卻是清醒的。”

他停頓了一下,似乎在構築一個極其恐怖的場景。

“兇手,根本不需要一種能殺人的毒藥,他只需要一種能讓張瑞明一家三口,在意識清醒的狀態下,完全喪失反抗能力的‘麻醉劑’。”

“然後呢?”李偉追問道。

“然後,他走進那個房間,面對著三個無法動彈,只能眼睜睜看著他的活人,從容不迫地,佈置好那套‘提線木偶’的裝置。”

“他用細繩穿過他們的下頜,將他們一個個地懸吊固定在椅子上,擺弄成他想要的姿勢。”

“那……他到底是怎麼殺死他們的?”姜雪冷不丁地問道。

陳默深吸了一口氣,說出了一個讓所有人後背發涼的詞。

“體位性窒息。”

“兇手利用的,就是那套懸吊裝置本身,他透過精確調整繩索的角度和力度,讓三名死者在被懸吊固定的姿態下,自身的體重,壓迫住自己的胸腔和氣管。”

“這個過程會非常緩慢,他們不會立刻死去,他們會在清醒、麻痺、無法動彈的狀態下,感覺自己的呼吸一點點被剝奪,最終在漫長的折磨中,因為缺氧而死。”

“這是一種殺人不見血的方式,幾乎不會在屍體上留下任何明確的痕跡,尤其是在屍體高度腐敗的情況下。它完美地解釋了為什麼死因不明,為什麼沒有搏鬥痕跡,也解釋了那套詭異的懸吊裝置的真正用途,它既是舞臺,也是刑具。”

鍋爐房裡,陷入寂靜。

所有人都被陳默所描述的這幅景象,震驚得說不出話來。

兇手,是在用一種近乎虐殺的方式,對張瑞明全家,進行了一場“公開處刑”。

當那具在汙水中浸泡了數月的女屍,被小心翼翼地從地下蓄水池裡打撈上來時,在場的所有人都感到了生理和心理上的雙重不適。

屍體被裝在特製的屍袋裡,抬上了地面。

“立刻送回市局法醫科,準備進行解剖。”陳默脫掉己經溼透的手套,對負責協助的安陽警員說道。

“能確認是蘇晚嗎?”李偉走到陳默身邊,低聲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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