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等。
就是從青天白日等到月朗星稀。
護衛遲遲沒回來,而他又困的上下眼皮首打架,便靠著軟墊小眯了一會兒。
一覺睡到天明。
方朔迷迷糊糊地睜開眼,入目是一片陌生的荒郊野外景象,他整個人都懵了
“我不是在馬車裡嗎?”他喃喃道,猛地坐起來,環顧西周,“我馬車呢?”
周圍除了雜草,還是雜草。
一陣冷風吹過,他低頭一看,才發現自己正躺在一堆乾草上。
錦袍沒了。
玉帶沒了。
靴子也沒了。
他身上只剩一件皺巴巴的中衣,腳上套著一雙不知是誰的舊布鞋。
“誰把我的衣服都給扒了?!”方朔的聲音在空曠的荒野上回蕩,無人應答。
他像是終於意識到了什麼。
臉色由青轉白,又由白轉紅,嘴唇哆嗦了半天,最後咬牙切齒地吐出一句。
“真是窮山惡水出刁民!!!”
*
與此同時。
一輛馬車正停在一片竹林裡,方朔若是能看見,便能看出那就是他的馬車。
馬車裡,小狐狸將方朔的衣袍通通從車窗扔出去,“宿主,咱倆搶人馬車,還把人扔野外,是不是有點不道德啊?”
這事是挺刺激,但良心在肘擊它。
“朝陽城算得上富庶,又無天災,想名正言順去朝陽城賺震驚值有點難。”雲姝坐在方朔的馬車上,吃著他的點心,“所以得利用這個方朔,先拿下朝陽城,我才有正當理由去朝陽城刷震驚值。”
按照書中的時間線,朝陽太守差不多快駕鶴西去了,他膝下只有方朔這個獨子,太守之位傳給他,是鐵板釘釘的事。
書中描寫的方朔沒什麼太大的才能,也沒什麼壞心眼,就是貪圖享樂,遇事主打一個天下無難事,只要肯放棄。
她記得,書中沈訣剛要帶兵攻城,方朔就投了,主動開城門,迎他進城。
小狐狸也有樣學樣,伸出爪子,去拿白玉盤裡的點心,嗷嗚一口,“宿主,你要怎麼利用方朔拿下朝陽城啊?”
它一邊說,一邊吃著點心。
誒,還別說,這點心怪好吃的,比信都城跟鄴城的點心都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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