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綜:開局救下丁元英》第33章 威勒曼(2)

作者:景天英·3個月前

這個提議連阿樂都沒什麼意見,畢竟這是掙錢的事情。更主要的是,他們又不是什麼明星,肖像權這種東西離他們過於遙遠。

一頓飯吃的賓主盡興,就連阿樂也是如此。畢竟說到底,古惑仔們的眼界也就那樣,能夠看到自己純掙一百萬,自己當然高興的不得了。

除此之外,大D、靚坤幾人都覺得,能和林小福這樣的大富豪同桌吃飯、平等論交,都覺簡首是得了天大的面子。

要知道,省港的有錢人對他們的態度都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更多的都是那種高高在上、愛搭不理的樣子。

這些人的高傲,是一種刻在骨子裡的基因。像林小福這樣身上沒什麼架子的富豪,當真是鳳毛麟角。

靚坤也很高興,他覺得自己抱上了一條金大腿,未來也許這位就是自己真正的‘大水喉’。

他當下就提議,大家一起去自己在旺角的夜總會,一切消費都由李乾坤李公子買單。

至於那一千萬,哪怕全賠光也沒關係。像他這種人,平時花再多錢,也搭不上大富豪這根線。

從這一點來看,靚坤後來能夠穩坐旺角渣打fit人的位置,而且還敢於覬覦龍頭的位置,眼界確實要高出一般的古惑仔很多。

對靚坤的提議眾人自無不可,其他西人自然都是個中高手,林小福與寧偉則純粹是圖個新鮮。

為了方便給小費,小福還專門給寧偉與老武每人兌了一千美金的零錢。

不過所謂夜總會里面的活動,讓小福大失所望,感覺十分的沒意思。至於陪酒的姑娘,小福雖然看不上,但小費也沒少給。反正就是讓陪著,看著駐場的樂隊,有一口沒一口地呷著酒而己。

“林生喜歡什麼歌?讓他們唱就好。”靚坤見林小福的興致不高,便叫自己的小弟將駐唱歌手拎到跟前。

見靚坤的小弟如此霸道,小福眉毛皺了皺。他沒有說話,畢竟不好駁掉靚坤的臉面。

抽出一張格蘭特(五十美元)塞給歌手,然後向他要過吉他,上臺坐在麥克風跟前。

啪-啪,啪啪啪!

小福閉眼在吉他上使勁拍幾下,似乎是在調動自己的情緒。接著撥動琴絃,歌聲起。

There was a ship of old renown

And the name of that ship was the Billy o“ Tea

……

各位讀者大大別忘了,林小福擁有超維學習能力,在接觸吉他的同時,就己經獲得了‘吉他精通’的詞條。而現在唱的這首英文歌《The Wellerman》,則是透過對吉他琴絃發動‘光錐印象’之後挑選的。(德國聖地亞羅樂隊那個版本)

缽蘭街貫穿旺角核心地帶,來這裡消費的鬼佬大多是商人、船員和軍人。這些傢伙們常年不回家,甚至很多人一年有一半以上的時間呆在海上。

這首歌原本是一首古老的紐西蘭船歌。它的歌詞講的是一艘捕鯨船在與一條巨鯨搏鬥了幾天幾夜,船上補給即將耗盡,大家都在盼望一條名叫‘威勒曼’的補給船儘快到來。

這首歌迅速引起這些漂流客的共鳴。他們跟著節拍,用手裡的杯子整齊地敲擊著桌面。

到了高潮部分重複的那句:

Wellerman! Wellerman!We”ll take our leave and go!

很多人都不自覺地跟著哼唱。

到重複第二遍的時候,幾乎所有鬼佬都跟著節拍敲打著桌子,磕磕巴巴地跟著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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