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關係戶?這分明是曲爹啊!》第18章 我不服(1)

作者:歲將零·3個月前

第18章 我不服

“能不上心麼?這可是咱公司成立以來,第一次有這麼大流量和話題熱度的歌手,比之前推廣的二線歌手許青妍還要火,當然要把握住這次機會了。”

“對咱們來說也是個好機會啊!他們現在正火,專輯肯定能賣爆,咱們的下載分成也少不了!”

“沒錯,而且還能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和等級!”

“一週時間有點趕,但必須抓住啊!”

現場做創作人都挺興奮,畢竟這是個實打實的好處。誰不想讓自己的作品被更多人聽到,賺更多的錢?

趙凱眼睛都亮了,心裡打著算盤,只要能選中,到時和《小蘋果》一起繫結,下載不得起飛了?

不僅能拿到豐厚的平臺分成,還能在蘇總面前露臉,說不定還能一舉提升為金牌創作人。

【媽的~這一週就算不睡覺,也得寫出一首爆款來。】他在心中暗下決心。

林曉也挺激動,湊到陳默身邊小聲說:“陳默,這次我得好好寫,爭取被選中和你的歌放到一個專輯裡,到時我也能沾沾神曲的光,”

陳默直接給了她一個大拇指:“加油,你可以的。”

其實他心裡對這次任務並沒什麼興趣,雖然手裡有很多適合李哲王浩的歌,但也不願意這麼‘便宜’地拿出來。

一首歌在音樂網上的收益,其中平臺拿走三成(含稅)。

而歌曲的版權是屬於公司的,所以兩成版權分成又被公司拿走。

創作人僅能拿到兩成的收益。

陳默給李哲和王浩寫小蘋果是因為對方讓出了歌手的那兩成。再加上他自己編曲製作,又能拿一成,所以這首《小蘋果》他一共能拿到五成的下載收益。

但如果以後再給兩人寫歌,他最多就能拿自己那創作的兩成以及編曲製作的一成,一共也才三成而已,所以積極性並不算高。

倒不是他小氣,不願意和歌手分享利益,而是因為他覺得自己出手的歌,已經可以讓對方走出滯枯,向成名邁出一大步。

那區區的兩成歌曲平臺收益,在成名後帶來的利益面前,連個屁都算不上。

與此同時

藝人區這邊,

李哲和王浩也接到了通知,公司要給他們做 EP專輯,讓他們做好準備,頓時驚喜交加。

“我們這是要發跡了嗎?” 王浩聲音都在發抖。

李哲:“這次機遇咱必須要牢牢抓住了,否則以後真的就再難有這樣的機會了。”

辦公室裡那些新人。三線藝人也聽到了通知,眼神里的嫉妒更濃了。

“有什麼好得意的!到時候專輯賣不出去,看你們怎麼收場!”

“哼,火得了一時火不了一世,等這波熱度過去,還不是跟我們一樣?”

可不管他們心裡怎麼詛咒,祈禱他們翻車,李哲王浩的星途已經走上了快車道,EP專輯也在緊鑼密鼓地創作中。

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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