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野盯著那幾縷植物纖維,瞳孔微微縮緊。
因為從外觀上來看,這不像是單純的野草。
那些莖皮裡的纖維束呈整齊的束狀排列,很像是人類歷史裡程碑的某種作物——亞麻。
林野捏住纖維兩端輕輕用力,纖維彎成一道弧卻沒有斷。
他基本可以確定。
這就是原始版本的野生亞麻,只不過比自己見過的栽培種更粗壯,纖維也更硬,第一眼差點被它蒙過去。
亞麻作為人類最早馴化的天然纖維之一。
早在新石器時代,就有人用它製作衣物。
古埃及人就把它當作聖物,用亞麻布包裹木乃伊。
亞麻吸溼散熱也極快,夏天穿獸皮,容易悶一身痱子還招蟲;但亞麻布輕薄透氣,汗水一齣就被吸走,風一吹就幹,比穿獸皮更舒服。
不止衣服。
亞麻還可以用於後續製作繩索、漁網、布袋等物品。
不僅比藤蔓結實數倍不止,而且用亞麻繩索來製作拋石索,那麼拋石索的威力和耐久都會得到大幅提升。
林野攥著那束纖維,他深吸一口氣,把翻湧的情緒硬生生摁回胸腔裡。
“這東西,”他抬頭看向驢蹄,聲音比平常高了一度,“離火部落多遠?”
驢蹄被他問得一怔。
看著林野手裡那撮灰白色的草莖,不就是河邊長的雜草嗎?他交易了這麼多年,從沒見哪個部落把這東西當回事。
“西邊,”驢蹄撓了撓頭,“正常大概三西天,河邊到處都是這種東西,附近還有個部落,不知道叫啥,不過那些人身上獸皮挺少,人也怪瘦的。”
他說著,小心地覷了覷林野的臉色:“巫,這東西……很值錢?”
林野沒首接回答,他把那束纖維在掌心反覆搓弄,腦子裡卻在飛速盤算。
與東邊的草部落完全相反方向,意味著沒法順路。
而且亞麻從原莖到能用的纖維,中間需要粗加工。
漚麻、晾曬、碎莖、打麻……
最耗工時的就是漚麻,得把成捆的麻莖浸在河水裡,靠微生物發酵脫膠,少則七八天,多則半個月,期間還得守著,防止被水沖走。
河邊部落有水有場地,讓他們粗加工成品纖維,這是最省人力的方案。
但問題是糧食。
僱傭虫部落挖石灰石己經用掉了不少食物。
再僱對方漚麻,那食物從哪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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