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檔案室還是老樣子。老槐樹把陽光切成碎金撒在院子裡,水缸裡的落葉又多了幾片。
她翻開上午沒整理完的那摞電報,蘸了紅墨水繼續校,腦子裡卻還在算賬。
一篇稿子千字一塊,一週寫兩篇,一個月八篇就是八塊銀元。
如果能同時在兩家報紙過稿,翻個倍就是十六塊。加上督軍府三十塊和報社十八塊,一個月能攢下六十多塊。
加上原本的三十八塊,就可以贖人了。
當然,這是最理想的情況。前提是兩家副刊都收她的稿子。
第四天一早回覆來了。
是兩封回信。
《容城晚報》的回信是第一個到的。
她從巷口的信箱裡抽出那封用鋼筆寫著“林蘇小姐收”的信。
拆開來,裡面是一張便籤,字跡端正,措辭客氣:“大作《槐樹巷的秋》文筆清麗,已擬刊用,稿酬銀圓壹元,請於本週五前往本報報銷。”
落款是 晚晴副刊 編輯孫 敬。
《時事新報》的回信是下午到的。
她回巷子取忘帶的披肩,順手又翻了一下信箱,裡面躺著一封更厚實的信。
拆開一看,編輯鄭孟津親自寫的回信,用的是半文半白的筆調:“尊稿情致俱佳,惟敝刊副刊以文史掌故為宗,如君不棄,可試撰一二容城舊事,稿酬千字兩元,優稿另議。”
千字兩元,優稿另議。
林蘇把這兩封信放在桌上,翻開筆記本,把已經積攢的幾個選題重新過了一遍。
封建的傢伙們,根本不懂她當了兩個世界大學生水文的能力。
見識見識她的厲害吧!
接下來一個多星期,林蘇過得像一隻被擰緊發條的鐘。
白天在督軍府整理檔案,空閒時就著檔案內容構思掌故大綱。
下午五點下班回閣樓,在煤油燈下寫稿寫到深夜。
第一篇寫了三天,改了兩稿,寄給鄭孟津。隔週收到回信:刊用,稿酬三元。比她預想的還多一塊。
第二篇她更用心,甚至從檔案室那幾份不重要的地契糾紛裡提取素材,把真實案件改頭換面寫成了一樁清末商賈爭產案,半文半白,夾敘夾議。改了三稿才寄出去。
鄭孟津的回信裡只有六個字:“甚佳。稿酬五元。”
她把信摺好放進抽屜,和存摺放在一起。
十月底,林蘇在煤油燈下把存摺翻開,拿鋼筆在空白處加了一行新的數字。
原主留下三十八塊,她這個月副刊稿費陸陸續續進賬十九塊,加上報社和督軍府的薪水還沒發,再過兩天就是發薪日,四十八塊到手。
。塊五零百一
。的贖夠不夠錢些這,問問副何找去就薪發一定決蘇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