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般氣味與賣相,讓她胃裡一陣翻江倒海,忍不住捂住口鼻,彎腰乾嘔了幾聲。
她正蹙眉隱忍,卻見隔壁的老犯人早己蹲在桶邊,毫無顧忌地用手抓著飯菜往嘴裡送。
聽到趙延玉這邊的動靜,她停下動作,隔著木柵欄低聲說:“小郎君,別矯情了。在外頭吃得是山珍海味,到了這兒,能填肚子不死就是福氣。這玩意兒,閉著眼,咬著牙,也得往下嚥。”
說著,她又從自己那邊,掰了半個什麼東西,沿著兩間牢房木柵欄的空隙遞了過來。
“接著,這個糙饃,還乾點,好歹能抵餓。什麼清高不清高的,在這兒都不頂用。若是硬撐著什麼都不吃,身子垮得快,死得也早。”
趙延玉顫巍巍地伸出手,接過了那個不知放了多久的糙面饃饃。
“多謝老人家指點……是我太……想不開了。”都到這一步了,還有什麼資格嫌棄?尊嚴、體面,在生存面前,脆弱得不堪一擊。
一碗餿飯、一個糙饃,終是被她盡數吃下。
……
第二天清晨,趙延玉就被兩個獄卒夾起,拖了出去。她被帶到一個刑房,正中擺著一張桌子,後面坐著一個穿著深色官服、麵皮白淨、眼神陰鷙的中年女子。此人便是知府沈靜安的得力助手,人稱“師姥”。
師姥審視地看著她,似乎有些意外。
她原以為經過牢獄之災,這柔弱書生就算不崩潰,也該萎靡不堪、任人宰割了。沒想到,此人雖衣衫襤褸,襟袖間沾著血跡與泥汙,那雙眼睛卻依舊明亮銳利,氣度絲毫未減。
“趙延玉,你可知罪?”
趙延玉緩緩抬頭,目光平靜地迎上師姥的視線:“小民不知身犯何罪,還請師姥明示。”
師姥冷笑一聲:“你所著之書,皆是蠱惑人心、敗壞風氣的禁書!私著禁書,違反律法,此罪當誅,你還敢狡辯?”
說罷,又命人遞上一份認罪狀,“速速簽下認罪狀,伏法認罪,或可從輕發落。”
趙延玉俯身拾起那認罪狀,目光快速掃過。
具罪人趙延玉,系明州府生員,年二十五歲。今當堂供認,罪在不赦,情實可誅。所犯大罪,條陳如下,不敢隱諱:
罪人假借筆名“庭前玉樹”,撰寫《梁山伯與祝英臺》、《西廂記》等邪書,刊印販賣。書中多涉女男私情,有違禮法,誘人淫奔,敗壞風化。
其所為己觸犯《月朝律·禮律》“造作妖書妖言”及“刊刻淫詞”等條,按律當嚴懲不貸。
今蒙知府大人明察,提拿到案。罪人自知罪孽深重,天理難容,王法難赦,情願伏法,供認不諱。所供是實,並無虛捏。如有反悔,甘受重懲。
趙延玉將認罪狀放下,深吸了一口氣,不卑不亢地反駁:“師姥此言差矣。小民所著之書,當初皆是呈交官府稽核,經層層查驗無誤後,方才獲准刊印發行。如今驟然指為禁書,未免太過牽強。再者,一本書不過是些文字記述,何來‘帶壞風氣’之說?還請師姥拿出實證,莫要憑空羅織罪名。”
“好一張利口!” 師姥猛地一拍桌子,厲聲道,“事到如今,還敢強詞奪理!識相的便乖乖認罪,免受皮肉之苦,若執意頑抗,休怪我用刑不留情!”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小民無愧於心,斷然不會認下這莫須有的罪名!”
師姥徹底失去了耐心,衝衙役使了個眼色,“給我打!打到她認罪為止!”
衙役們轟然應諾,隨即拖過刑架,將趙延玉按在上面。
棍棒帶著呼嘯之聲落下,劇痛瞬間席捲全身,比昨日的十棍更甚數倍。趙延玉衣衫被打得破爛不堪,傷處血肉模糊,意識漸漸模糊,首至再也支撐不住,眼前一黑,徹底昏死過去。
師姥垂眼望著趙延玉,輕輕嘆了口氣:“倒是個硬骨頭。方才行刑之時,竟是一聲求饒也無。只可惜,偏偏撞上了知府大人的家事,平白遭了這無妄之災,被遷怒至此。”
”……的人了不死是來想,十三二過不才方。吧去房牢回抬把,了罷了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