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秦婉音用同樣的方式,走訪了麗景花園和北苑華府的地下車庫。
所見所聞,如同複製貼上。
同樣流裡流氣卻言辭“客氣”的看守,同樣一套“便民服務”與“遵守規定”的說辭,同樣堆滿材料的“指定區域”,以及同樣被迅速推出來的、面目不同的所謂“老闆”。
秦婉音明顯感覺得到,這些“老闆”都是小嘍囉。
真正的老闆,還藏在幕後。
而且極有可能,這三夥人背後的老闆是同一個人。
一圈跑下來,秦婉音非但沒有撥雲見日的感覺,反而像是一腳踩進了不見底的泥沼。
這夥人,絕不是普通好勇鬥狠的街溜子。
他們懂得規避法律風險,熟諳規則漏洞,善於利用物業的管理規定來為自己築起護城河。
他們不直接揮舞拳頭,但這種軟暴力,更讓人無處著力,憋悶不已。
你可以指責他們脅迫或者收買了物業?
但物業會喊冤,說自己只是按規定辦事,管理小區秩序。
你可以告他們壟斷?
但他們證照齊全,價格雖高但未離譜,而且的確有業主能自行採購,無法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壟斷。
他們就像一層滑不溜手的油脂,覆蓋在規則的縫隙間,讓你看得見,卻抓不住,使不上勁。
帶著滿心的無力感和不服輸的勁頭,秦婉音開始跑相關的職能部門。
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接待人員同樣一臉無奈。
表示他們查過那些人的進貨渠道和銷售價格,單看賬面,確實沒有明顯違法。
雖然價格有些偏高,但都在合理解釋範圍內。
最關鍵的是,投訴的業主後來大多撤訴或不再追究,他們缺乏持續的證據鏈和明確的受害人指控,立案查處難度很大。
社群居委會更是大倒苦水,說他們協調過無數次,組織過物業、業主和那夥人幾方座談。
他們的態度永遠很好,承諾改進,但事後還是老樣子。
物業說管不了,業主怕麻煩,社群一沒執法權,二不能天天守著車庫,也沒辦法。
幾乎每一個單位,最終都會把話題引向勸解:“秦主任,既然沒出什麼大事,業主後來也都接受了,要不~~就算了吧?有些事,太較真了,反而不好收場。”
最後,她來到北苑華府的屬地派出所,接待她的所長一聽是這事兒,眉頭立馬就皺成了川字。
“秦主任,不是我們不作為。”所長訴苦,“我們去處理過好幾次。那幫人滑頭得很,一見警車,態度好得不得了,一口一個配合政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