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也要努力幸福》第3章 七零小炮灰(3)(1)

作者:和風細雨潤無聲·2個月前

第3章 七零小炮灰(3)

距離李勝宗下班還有一段時間,明煜先去他的房間巡視了一圈,把戶口本和李勝宗藏起來的錢都找了出來收進空間。

李勝宗是第一機械廠的保衛科長,現在領的是行政17級工資,每月工資101塊,在這個年代算是高收入人群。

他和原主都不是會亂花錢的人,所以工資大部分都攢了下來。

從1955年攢到現在,已經有一萬兩千多塊了。

至於1955年之前攢的錢,那當然是離婚的時候全都給王有珍了。

明煜再一次為原主感到心寒。她爸明明有那麼多錢,卻一點都不願意給在鄉下吃苦的女兒花。全都交給了盧世濤。任由他去黑市採購各種高價物資,然後把這些東西全都寄給盧興華和王有珍。

想想就生氣!

收完了東西,明煜回了自己的房間。

她拿出紙筆開始寫匿名舉報信,舉報盧興華欺男霸女。強佔人妻。盧世濤的出生日期只說明瞭一個問題,盧興華和王有珍在王有珍和李勝宗尚未離婚的時候就搞在一起了。盧世濤就是個鐵證!

明煜要給這一家人的下放之路添磚加瓦。至於到底是盧興華強佔人妻,還是盧興華和王有珍勾搭在了一起,還有盧世濤的“身世之謎”到底是怎麼回事,那就得看王有珍怎麼說了。

反正明煜信裡寫的清清楚楚,李勝宗和王有珍是1955年8月離的婚,這一點機械廠眾人都能作證,而盧興華和王有珍的兒子盧世濤在1956年2月就出生了,而且是足月出生,想必盧興華家的鄰居也能作證。

這封信,明煜寫了很多份,用的是標準印刷體。

寫完之後,明煜就出了門,跑到郵局買了兩套信封和郵票,把信塞進去,封好,然後出了郵局,又往離家更遠的地方走了走,路過一個街邊郵筒的時候,把信投了進去。一封寄到報社,一封寄到委員會。

剩下的信,明煜打算半夜出去貼一貼,就貼到熱血青年們愛聚集的地方好了。

反正她把盧興華和王有珍的身份都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相信大家會很感興趣的。

在她預知到的未來裡,盧興華這個時候就已經意識到了不對勁,開始給前妻的兒女做安排了。

寄完了信,明煜又去國營飯店買了幾個大包子,這才返程回家。

李勝宗已經下班了,正坐在家裡喝茶。他今年只有45歲,保衛科工作體面,也不算太勞累,所以他看起來並不顯老,還有點壯年的影子。

看見明煜拎著東西回來,李勝宗問她:“幹嘛去了?”

“找工作呀。還能幹嘛?”

明煜把包子往桌上一放,從櫥櫃裡拿了個盤子出來,掏出五個大包子放在盤子裡,推到李勝宗面前,“晚飯。”

“就吃這個呀?”

“吃包子你都不滿意了,你還想吃什麼呀?”

“不是,我不是不滿意,我就是奇怪。你以前挺節省的,現在突然捨得花錢了。”

“我以前就是沒想開,現在想開了。反正你工資挺高的,咱不花留著幹嘛呀?”

“我這不是怕你媽以後有事需要用錢嗎!”

“你詛咒我媽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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