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滿級逆女今天也在孝順長輩》第30章 被家暴離家的媽媽回來偷我30(完)(1)

作者:山游經·2個月前

1994年9月末,北京的秋意還沒表露,梧桐樹影斑駁灑在林蔭道上。

林觀復拖著簡單的行李箱站在校門前,來來往往都是青春的學生和送孩子的家長,王淑蘭和王鳳芝只覺得眼睛都不夠看,而且莫名有種肅穆感。

林觀複本來都不願意她們來送,但倆人說什麼都放心不下,這麼來回折騰一下,都沒在北京待兩天就離開了,她是真心疼她們坐車。

“觀覆在學校要好好吃飯,別捨得不花錢,缺什麼給家裡打電話。”王淑蘭剛剛看到學校裡面居然還有電話亭,外面也有,打電話倒是方便許多。

只需要花點錢而己,這一點讓她很高興。

林觀復:“我每週都會打電話回去的,媽媽和姑婆在家別太惦記我。”

王鳳芝也忍不住說說:“你記得月末的時候到學校收發室看看有沒有郵政的取款通知單,匯錢過來慢,別真到缺錢的時候才說。”

這會兒絕大多數銀行都沒有實現通存通兌的業務,匯錢很麻煩,一般都是選擇郵政匯款,學生收到家裡的匯款取款通知單以後,憑藉單子和硌人證件到學校附近的郵局取現金。

“我知道啦。”林觀復身上不缺錢,但現在的現金帶在身上,很容易被偷。

這會兒還是“神偷”的世界,小偷都是隨身帶著小刀出門的,根本注意不到什麼時候身上的口袋和包就被劃了一個洞。

倆人離開後,林觀復投入到法學院的學習中。

這裡的學習比起高中來說更為嚴苛,在林觀復看是這樣的。

課堂上教授們引經據典,從法理學到法律實務,晦澀的專業術語和複雜的案例分析,讓林觀復根本不敢有絲毫懈怠。

泡圖書館更是成為她的常態,基本每天都抱著厚厚的法律書籍啃讀,筆記上密密麻麻,標註著不同顏色的重點,在學校完全是一個苦行僧的狀態,什麼社團聯誼都不參加,幸虧這會兒還沒有“卷”的概念。

除了專業課程,林觀復還按照自己的喜好主動選修了“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婚姻家庭法”等相關課程。

她接觸到那些家暴受害者維權困難、留守兒童權益受損的案例時,心裡總會想起王淑蘭的遭遇,困頓疲憊時湧現出強烈的使命感。

法律不應是冰冷的條文,而應是弱者的鎧甲。

她覺得疲憊不去做,難道指望那些身陷囹圄的受害者去爭取嗎?

林觀復的學校生活是繁忙的,但並不枯燥。

在積累了一定的理論知識後,她開始尋找兼職。

家教、服務員這些都被她略過了,倒不是看不上,而是她的目的並不是賺錢改善生活、減輕負擔,在有家庭的支援下,她的選擇多了幾分理想主義。

法律援助中心、公益組織都是她留意的重點,終於在學校的推薦下,她進入了一家公益法律援助中心,協助律師處理婦女兒童權益相關的案件。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瑣碎,每天整理案件材料、接待當事人、查閱法律條文、撰寫法律文書……每天的事都感覺做不完。

更重要的是,來這裡的大多數是真的活不下去的婦女兒童,被家暴的女人,被遺棄虐待的兒童,基本都帶著傷痕和絕望而來。

說到底,在這個面子大過天的時代,能主動找到公益援助中心的己經是鳳毛麟角。

兼職的收入不算高,但等真正幫助到一位被家暴的阿姨成功離婚,並且拿到孩子撫養權和相應撫養費時,林觀復心裡的成就感和欣喜是錢沒有辦法取代的。

當然,失敗的也有很多。

當事人後悔放棄的,法律條文不完善導致懲治力度較輕的,缺乏證據的……這些又會折磨得她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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