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好似一灘爛泥》第100章 法律的不公(2)

作者:酒詩寒·2個月前

這是我看過第二個顏值和心腸完全不符的女人,第一個是楊老師,第二個就是這個女律師。

“你要是跟今天這個律師一樣,肯定沒男人要你。”我沒好氣的蛐蛐道。

她確實很強,但做人這方面她差遠了,沒有正義感,利用法律漏洞顛倒黑白,混餚視聽。

“你很討厭律師嗎?”汪敏習慣性的撅嘴。

“我不討厭律師,但今天這個女律師,確實很令人討厭,看著就一副守寡相。”我這人吧,有時候看到特別不順眼的,就愛在背後蛐蛐她。

“你說什麼?”身後,一道冷冽的女聲響起。

還有比背後蛐蛐被當事人現場抓包更尷尬的處境嗎?

“我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你還能告我誹謗啊?”既然被聽到了,我也就不裝什麼老實人了。

“我是告不了你誹謗,但你侮辱我,我同樣可以控告你。”女律師冷冷的看著我,她的眼神跟我死去的好朋友大黃一樣,眼睛炯炯有神,卻毫無人性。

“鄧律師,你莫要嚇我。”她的名字我在臺下看的清清楚楚,鄧豔榮。

“我最多也就是涉嫌辱罵,並沒有侵犯你的人格尊嚴和名譽,且行為情節較輕,你告我,最多也就是五百以下的罰款,你要真那麼閒,你就去告。”

“我不做任何辯護,給錢就完事了。”我雖然沒錢,但這點錢還是願意出的。

“當然了,你是律師,你當然知道怎麼放大我的過錯,比如我說你一副守寡相,你就精神失常了,又或者自殘自殺了,那我就構成侮辱罪了,沒記錯的話侮辱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吧。”

“我還在上高中,剛成年,你可以鑽這個空子。”

“到時候我就面臨退學以及人生汙點,說不準這輩子就毀了。”我望向她,毫不退讓的說道。

我知道她不會這麼做,因為過程太麻煩,對於她這樣的人,誣陷我一個高中生,沒有任何意義。

既賺不到錢,也不會獲得名聲,還會被同行恥笑,說她小家子氣,且因為別人一句守寡相,就精神失常,甚至自殘的律師,還會有人聘請她嗎?

她毀掉的不僅是我的人生,同樣也是她的,我怕什麼。

老一輩有句話,手裡有糧,心裡不慌,我賭她的人生比我的人生更值錢。

她以為憑藉她冷冰的話語,以及高高在上的態度,就可以讓我認錯,我這人,向來一條路走到黑。

“你把法律當成武器,總有一天,那些對法律失去信心的人,會重新撿起武器。”我看著她,冷冷的說道。

法律是對沒有身份背景的人唯一的庇護,它不該成為詭辯的撈金手段,以及扭曲事實的惡意辯護。

如果懂法的人心裡沒有公正和道義,那麼一定會造成強者對弱者的剝削。

絕望的人得不到公平的審判,磨刀石一定會很暢銷。

“身為律師,就是要替當事人爭取最大程度的利益。”鄧律師雙手抱在胸前,我的話,她心知肚明,只是她根本不屑我的觀點。

不滿三十歲就已經是有名的大律師,她站在山頂,已經習慣了俯視他人。

她的高傲,如同一把鋒利的匕首,她根本不在乎什麼事實,也不在乎罪有應得,她在乎的,只是輸贏。

人在死之前,都活的好好的,總有一天,她會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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