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林小英好點,將來年紀大了,林小英對她能差到哪兒去?
可惜啊,老林氏逼走了唯一個有可能對她好的人,以後年紀大了有得罪受嘍。
不過張秀蘭也不同情老林氏,種什麼因,結什麼果而已。
看到朱大海還想拒絕,馬大姐想把張秀蘭背過的法律條文背出來,可惜記性不好。
於是馬大姐說道:「秀蘭同志,你把與重婚罪相關的法律條文講一遍。」
「好的。」張秀蘭立刻應下,把相關法律條文一一背出來。
朱大海聽的額頭冒汗,到嘴邊的拒絕又默默的嚥下,怕了死老太婆。
朱大海答應上交工資後,馬大姐又看向朱長貴與朱長富夫妻。
朱長貴被看的心虛,想到了之前的小情人,可惜小情人一聽說結婚給嚇跑了。
到現在還沒追回來。
朱長貴心疼啊!
「我答應每個月交十塊錢生活費。」朱長貴低頭說道。
「不行,孩子也得交生活費,我可沒有錢貼補他們的吃食,每個人每個月必須交五塊。
你有三個孩子,得再交十五。」老林氏虎著臉說道。
朱長貴氣的深吸一口氣,「娘,我一個月工資才多少啊,一個月交二十五塊錢,我還能剩下幾個子?」
「那是你的事,你要是不願意,可以分家,你自己養你的三個崽,我一分錢都不收你的。」
聽到自己養三個孩子,朱長貴氣短,他要上班,要追小情人,哪有時間養孩子。
無奈,朱長貴只得應下,他怕馬大姐來一句他也犯了重婚罪。
這裡就是朱長貴不懂了,他與林小英都離婚了,哪裡還能告他重婚罪。
看到朱長貴願意交家用,朱長富夫妻也沒掙扎,同意大人交十塊,小孩子交五塊。
老林氏一想到自己以後每個月都能得到大幾十,臉上露出笑容。
老林氏知道從現在起她得有私心了,她得給自己存養老錢,這些孩子一個都指望不上。
至於老伴朱大海,以前覺得朱大海是她的指望,現在老林氏也不敢指望了。
解決了朱家的事,馬大姐與張秀蘭起身告辭。
回到街道辦,馬大姐感嘆道:「有法律背書解決問題容易多了。」
「確實如此,那個朱大海就是被法律條文嚇住,否則他要真硬著脖子不交家用,咱們也不好強制。」
張秀蘭順口接了一句,引得馬大姐連連點頭,是這個道理。
他們街道辦就是起了一個調節作用,還真不能強制命令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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