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去做保姆》第1539章 保姆小秋(2)

作者:素老三·12天前

我挺反感小秋這個樣子。但也不好發脾氣,只能耐著性子,說:“小秋啊,我們給僱主打工,掙的是工資。

“僱主不用我們了,那沒什麼說的,我們拿了工資就走人,再多說別的,就顯得咱沒有素質了。以前你沒來許家住,你不也要自己安排住處嗎?

“許先生給你提供了半個月的住處,這就挺好,現在他們家不需要你住在這裡,那你就馬上搬走,別讓僱主催你。”

我真是不願意跟小秋說這些話。但是,誰讓我是個管事的呢,再說,許夫人叮囑我辦好這件事,我也是個打工的,那我就要遵照僱主的意思,讓小秋馬上搬走。

小秋不高興地說著什麼,摔摔打打收拾被子。

離婚,能看出妻子和丈夫的人品。辭職,能看出上司和下屬的人品。

小秋這個態度,有點過分了。

可能,每個人的想法不同吧。但如果換做是我,我二話不說,拿了工資就走人。

如果不喜歡在這個僱主家裡幹活,那我也會馬上跟僱主提出來,我換一個人家,照樣幹活掙工資。

我的信條就是,無論做什麼事情,都要開心。

昨天看一本書,《每天都是小春日和》,那裡的男主人公叫修一,他90歲的時候,一天中午,午睡時,安然地去世的。

修一老人的信條就是:“無論做什麼事情,開心最重要。”

這也是我幾十年來的信條。無論做什麼,我都要開心。不開心,我就會拒絕去做。

包括到僱主家裡工作,包括去醫院看望孫女,我高興,我就去,我不高興,我就會跟兒子講清,我就不去。

就是二十多年前,我一無所有,帶著孩子去打工,我也一樣,在哪兒打工,我都要高高興興的,如果不開心,我就會辭職,再找工作。

一個打零工的,沒單位給我交三險一金,那我辭職就是分分鐘的事,找工作也是隨時隨地就能找到。

小秋呢,既然僱主己經提出來,讓她搬走,她沒必要不高興,馬上搬走就是了,工資足額拿到了,再抱怨什麼,就顯得自己小氣了。

僱主有權利隨時可以辭退一個鐘點工,我們鐘點工也同樣地,隨時可以辭職。雙向選擇,沒必要不開心。

小秋終於把行李收拾好,她抬頭看著我,說:“我先把行李放這裡,我出去找找房子。”

我一想,算了吧,萬一她晚上說沒找到房子,再回來住呢,僱主交代我做的這件事,就是沒有做好。

於是,我說:“你把行李拿到家政公司吧,既然僱主讓你搬走,你就一絲不苟地執行吧。”

小秋很不高興,翻了我兩個白眼球,她把行李拿走了,關門的聲音很大。

她沒有跟沙發上坐著的老夫人告辭。

我乾的這個工作,是得罪人的活兒。但這個活兒,也必須有人去做。

小秋走了之後,老夫人從沙發上站起來,撐著助步器,向我走來。

老夫人說:“她走了,不在這裡住了?”

我說:“小娟讓我把她打發走。”

老夫人說:“那她就不回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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