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九重》第十二章 口供迷冤(1)

作者:一個有計劃的仙女·2個月前

大理寺。沈鴻負責整理漕運水手失蹤案的家屬口供。

“李氏,你丈夫王東出發前,可有說過什麼反常的話?”她抬眸看向正在審問的上官,筆尖懸在紙上。

李氏捏著衣角,眼神飄向窗外:“就……就說這次能賺筆大錢,讓我給娃扯塊新布做衣裳。”

沈鴻筆尖一頓。昨日錄另一名水手張順的妻子口供時,對方也說過幾乎一模一樣的話:“他說這次活兒特殊,能多分些銀錢,夠給家裡添個新米缸。”

她翻出前幾日漕運司送來的卷宗,“失蹤原因”一欄赫然寫著:“七月十二,江域突發風暴,船隻傾覆,水手五人失蹤,疑為意外。”

若真是突發風暴,水手怎會提前預知“能賺大錢”?沈鴻在筆錄旁畫了個小小的問號,又添了句:“二人家屬均提及‘賺大錢’,與漕運司‘突發風暴’之說相悖。”

正思忖著,門外傳來腳步聲,大理寺少卿捧著一疊文書進來:“沈錄事,這是家屬領撫卹金的回執,你核對一下附進卷宗。”

沈鴻接過翻看,不禁一怔,每名失蹤水手的撫卹金竟都是五十兩。她記得去年運河翻船案,水手身故撫卹金不過十兩,這數目翻了五倍,太過反常。

“這些家屬領錢時,可有說什麼?”她抬頭問。

少卿想了想:“好像都挺急著走,有個老婦人還唸叨‘官府說了,領了錢就不能再問了’,我當時只當是傷心過度,沒太在意。”

沈鴻心頭一沉,連忙翻到那名老婦人的筆錄,在末尾補道:“領五十兩撫卹金,遠超常規。家屬言‘不許再追問死因’,說此時眼神躲閃,手指緊絞衣角,似有畏懼。”

傍晚整理最後一份口供時,進來個十五六歲的少年,是失蹤老水手陳三的兒子。大理寺負責審問的判官說是夫人臨產著急回家,只留了沈鴻一人,替他頂班。那少年怯生生地站著,見左右無人,才湊近低聲道:“姐姐,我爹上船前,帶了盒銀針。”

“銀針?”沈鴻放下筆,“尋常銀針?”

“不是!”少年急道,“是特製的,針尾刻著個‘安’字,我偷看過。我爹說‘這針能防水裡的東西’,還說‘這次要去的地方邪門,有這針才能保命’。可現在……我爹沒回來,針也不見了!”

“安”字?沈鴻指尖猛地收緊。安王的儀仗、印信上,都刻著這個字。她迅速在筆錄上記下:“老水手陳三攜帶針尾刻‘安’字的特製銀針,稱能‘防水裡的東西’,現針失蹤。”

寫完,她抬眸看向少年:“這針,除了你爹,還有誰見過?”

少年搖搖頭:“我爹藏得緊,只說‘是上面賞的,保命用’。”

沈鴻將筆錄仔細摺好,壓在卷宗最底層。窗外的天色漸漸暗下來,她望著案上那幾個關鍵處的批註,只覺得背後升起一陣寒意。

賺大錢的承諾、反常的撫卹金、封口的警告,再加上這枚刻著“安”字的銀針……這場看似意外的失蹤案,分明藏著一隻無形的手,而那隻手的主人,極有可能指向那位地位尷尬的安王。

她將卷宗鎖進櫃子。這第二環的線索,終於要串起來了。

大理寺的值房裡,燭火將沈鴻的影子投在牆面上,拉得頎長。她指尖劃過筆錄上“安”字的批註,那是老水手兒子提過的銀針標記——安王儀仗上的暗紋,與這字如出一轍。漕運司的卷宗就壓在案底,“風暴突至”四個字刺得她眼疼,與家屬口中“賺大錢”的篤定形成刺眼的反差。

“沈錄事,這是撫卹金回執。”小吏將簿子放在案上,“五名水手,家家領了五十兩,比尋常多四倍呢。”

沈鴻翻開簿子,墨跡未乾的簽名旁,她補記的小字格外清晰:“領錢時李氏手指絞帕,王氏低頭不敢對視,均言‘官府囑莫再問’。”正待細想,門外傳來甲冑碰撞聲,大理寺卿帶著侍衛闖進來,手裡捧著個錦盒:“沈氏,有人告你受漕運司賄銀三百兩,篡改水手失蹤案供詞!”

錦盒開啟,兩錠白銀閃著冷光,底下壓著的紙條上,竟有她的私印。沈鴻猛地站起來,枷鎖已扣上手腕:“這是栽贓!”

“栽贓?”寺卿冷笑,“漕運的主事已招認,你收了錢,隱瞞他們私運禁品被水手撞破的真相!”

被押往刑部天牢時,沈鴻趁亂將原始筆錄塞進廊柱磚縫。那些矛盾的證詞、反常的撫卹金,還有那枚刻著“安”字的銀針,都指向同一個人。

訊息傳到御史臺,蘇圓圓手裡的算盤“啪”地一下被磕到案几上。她顧不上告假,起身便往刑部大牢,被刑部的衙役攔在石獅子旁,不讓她進去,她急得淚珠子直掉。

“圓圓?”趙文軒的聲音自身後傳來,他穿著不良人的皂衣,手裡攥著塊腰牌,將她拉到角落裡,低聲說道:“或許我能想辦法讓你見她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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