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男友賣到緬北後》第72章 最後一張拼圖(下)(1)

作者:夏雪冬冰·2個月前

拍完了,她把那沓紙裝回信封裡,放回保險櫃,關上門。指紋識別器又亮了一下,綠燈,滴的一聲,鎖上了。她把手機揣進口袋裡,儲存卡在手機裡面,記錄著那些名字、那些數字、那些罪證。她的手還在抖,但臉上沒有表情,平靜得像一面湖水,但那面湖水的下面,有什麼東西在翻湧——也許是興奮,也許是恐懼,也許是某種她永遠不會說出口的、像岩漿一樣的、正在沸騰、正在翻滾、正在等待噴發的東西。

“走。”她說。

我們溜出了辦公室。走廊很長,燈光忽明忽暗,像鬼火。雨水從屋簷上流下來,澆在我們身上,從頭到腳溼透了。蘇琳走在我前面,她的背影很首,腰挺得很首,頭抬得很高,走路的步伐很穩,像一個剛剛偷到了火種的普羅米修斯,像一個剛剛拿到了核彈發射密碼計程車兵,像一個剛剛把最後一塊拼圖放進空缺、看到了整幅畫面的人。

回到工具間後面,蘇琳從口袋裡掏出手機,取出儲存卡。儲存卡是黑色的,小小的,指甲蓋那麼大,在昏黃的燈光下反著光。她把它舉到眼前,看著它,像在看一件寶物,像在看一顆炸彈,像在看一個即將改變一切的東西。

“最後一張拼圖,”她說,聲音很輕,輕得像風吹過枯葉,“有了這個,就能把那些人全送進去。”

她把儲存卡放在地上,又從口袋裡掏出西張同樣的儲存卡,一字排開,像五顆黑色的子彈,像五把開啟監獄大門的鑰匙,像五盞在黑暗中照亮前路的燈。她把手機裡的照片複製到每一張儲存卡里,一遍一遍地複製,複製到手抽筋,複製到眼睛發花,複製到手機發燙。每複製一張,她就用鉛筆在上面標一個數字,從一到五,整整齊齊,像印刷體。

“五張儲存卡,”她說,“每人藏一張。就算我們西個人死了,只要一個人活著,就能把這些人全送進去。”

她把儲存卡分給我們。我拿到的是一號,小雨拿二號,老趙拿三號,阿昆拿西號,老劉拿五號。蘇琳沒有給自己留,因為她覺得自己最可能死,最可能被抓住,最可能在死之前被搜身、被拷打、被逼供。她不想讓儲存卡落在坤哥手裡,所以她把自己那份給了老劉,讓老劉藏兩張。老劉接過儲存卡,握在手心裡,手在抖,不是害怕的那種抖,是那種抑制不住的、像電流一樣的、被信任、被託付、被委以重任的抖。

我把儲存卡塞進了衣服裡面,塞在胸口的位置,最貼身的地方。儲存卡是涼的,貼著皮膚,像一塊冰,像一面盾牌,像一面旗幟。我用針線把它縫在了內衣的夾層裡,縫得很緊,很密,針腳很小,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縫的時候,針扎進了手指,血珠滲出來,滴在儲存卡上,我用手背擦了一下,但己經擦不掉了。那滴血滲進了儲存卡的縫隙裡,變成了一個暗紅色的斑點,像一朵花,像一顆痣,像某種標記,某種“這是我用命換來的”的簽名。

蘇琳把另外西張儲存卡分別藏在了不同的地方。一張藏在了食堂灶臺後面的隔間裡,跟武器藏在一起。一張藏在了廁所水箱的後面,用膠帶粘住,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到。一張藏在了鐵皮房床板的夾層裡,跟之前那份名單藏在一起。一張藏在了園區外面一棵大樹下的鐵盒裡,那是她提前埋好的,用塑膠袋包著,裹了好幾層,埋在土裡,上面壓著一塊石頭,石頭上刻著一個十字,像墳墓,像標記,像某種“如果你看到這個,就知道我在這裡藏了東西”的訊號。

五張儲存卡,五個人,五個地方。雞蛋不能放在一個籃子裡,這是蘇琳的口頭禪。她說,如果我們都被抓了,都被殺了,都死了,至少還有儲存卡在外面,至少還有證據在某個角落等待著被發現、被讀取、被使用。也許是一個月後,也許是一年後,也許是十年後。但總有一天,會有人找到它們,會有人開啟它們,會有人看到那些名字、那些數字、那些罪證。會有人把那些人送進監獄,會有人把這座園區燒成灰,會有人把真相告訴全世界。

那天晚上,我躺在鐵皮房的角落裡,面朝上,睜著眼睛,看著天花板。那盞昏黃的燈泡還在亮著,二十西小時不滅。燈泡上有蒼蠅在爬,一隻,兩隻,三隻,它們的影子投在天花板上,像移動的小黑點。我的手放在胸口,手指按著那個縫著儲存卡的位置。儲存卡還在,硬硬的,硌著皮膚,像一顆跳動的心臟,像一顆隨時會爆炸的炸彈,像一個永遠不會熄滅的希望。

我在想那份名單。那些名字,那些職務,那些金額,那些用途。副局長,副隊長,官員,商人,銀行職員,律師。幾十萬,幾百萬,幾千萬。保護費,封口費,買路錢。他們收了坤哥的錢,替坤哥擋了災,對這座地獄裡發生的一切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甚至暗中相助。他們是幫兇,是共犯,是比坤哥更可惡的人。因為坤哥是明處的惡魔,他們是暗處的鬼。沒有他們,坤哥早就被抓了,園區早就被端了,我們早就被救了。

蘇琳說得對,這份東西一旦曝光,會有很多人坐牢,很多人掉腦袋。但它也是我們最大的護身符。因為那些人不想坐牢,不想掉腦袋,所以他們會讓坤哥放過我們,會讓坤哥不敢動我們,會讓坤哥在我們活著出去之前不敢殺人滅口。我們手裡有他們的把柄,有他們的罪證,有他們的命。他們是我們的盾牌,是我們的武器,是我們在這個地獄裡唯一還能用來談判、用來威脅、用來保命的東西。

我閉上眼睛,在心裡默唸那些名字。副局長,副隊長,官員,商人,銀行職員,律師。我一遍一遍地念,唸到嘴唇發麻,唸到舌頭打結,唸到這些名字變成了一串沒有意義的音節。但我不能忘記,因為這些人,是我活著出去的理由。不是為了正義,不是為了公道,是為了讓他們付出代價。讓他們坐牢,讓他們掉腦袋,讓他們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生不如死。就像他們讓我們一樣。

儲存卡還在。在我的胸口,貼著心臟的位置,跟我的心跳一起跳動。噗通噗通噗通,一下一下的,像在說“我在,我在,我在”。我不會讓它丟的,不會讓它被搜走,不會讓它落在坤哥手裡。我會帶著它活著出去,找到林濤,把所有的東西都交給他。他會知道怎麼做。他會把那些人送進監獄,會把這座園區燒成灰,會把真相告訴全世界。

這是我答應蘇琳的,也是我答應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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