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杰的信是在一個下雨的下午送到的。不是快遞,是掛號信,信封上蓋著監獄的紅色公章,像一枚血印,像一個烙印,像某種在說“這是從監獄裡寄出來的,這是犯人寫的,這是你需要認真對待的”東西。郵遞員把信遞給我時,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有種說不出的東西,不是好奇,不是同情,是一種更深的東西,也許是職業性的習慣,也許是某種他每天送無數封信、己經學會了從信封上的地址和公章判斷這封信來自哪裡、寄給誰、大概寫了什麼的能力。他沒有多問,把信遞給我,讓我簽了字,然後騎著電動車走了,消失在雨幕中。
我站在出租屋的門口,手裡握著那封信。信封是普通的,白色的,有點髒,邊角捲曲著,像是被手汗浸溼了、被反覆拿起又放下、被猶豫了無數次才終於寄出的東西。上面寫著我的名字——“林小禾收”。字跡很潦草,像蚯蚓在爬,像蛆蟲在蠕動,像某種正在腐爛、正在消逝、正在變成別的東西的東西。但我認出了那個字跡。那是阿杰的字,他的字一首很醜,大學時就被老師說過“你的字像鬼畫符,考試會扣分的”。他不聽,不練,不改,說“現在都用電腦了,誰還寫字”。但現在,他用那手醜字,在監獄裡,趴在鐵床板上,藉著昏暗的燈光,一筆一劃地給我寫了一封信。
我的手開始發抖。不是冷的抖,是那種抑制不住的、像電流一樣的、憤怒和厭惡和好奇和某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交織在一起的抖。信在手裡晃來晃去,好幾次差點掉在地上。我用兩隻手握住它,握得很緊,緊到信封被捏出了褶皺,緊到指甲掐進了紙裡,掐出了印。雨下得很大,雨水從屋簷上流下來,澆在我身上,從頭到腳溼透了。我的頭髮貼在頭皮上,水珠順著髮梢往下滴,滴在臉上,滴在脖子上,滴在信封上,把字跡洇溼了,模糊了。但我沒有進去,因為我需要站在雨裡,需要讓雨水澆醒我,需要讓自己冷靜下來,需要確認這不是夢,不是幻覺,不是那些在黑暗中湧來的、怎麼都趕不走的、像潮水一樣的回憶。
我走進屋裡,坐在桌前,打開臺燈。燈是白的,很亮,照在信封上,照在我那缺了兩根手指的手上。我用剪刀剪開信封的口,不是撕,是剪,因為我不想用手碰它,因為我不想讓我的手指觸碰到他碰過的東西,因為我不想讓他的氣息、他的痕跡、他的存在汙染我的皮膚、我的手指、我的靈魂。剪刀是涼的,不鏽鋼的,在燈光下反著光,刀刃很鋒利,輕輕一劃,信封就開了。我把剪刀放下,用兩根手指從信封裡夾出那封信。信紙是普通的,橫線,是從筆記本上撕下來的,邊緣參差不齊,像被狗啃過,像被什麼東西撕扯過,像某種在說“我在監獄裡,我沒有好東西,我只能用這些破爛”的東西。
我展開信紙,開始讀。
“小禾:”
第一行,只有兩個字,我的名字。他叫我“小禾”,不是“林小禾”,不是“M-0237”,不是“那個女孩”,是“小禾”。大學時,他就是這樣叫我的。走在校園裡,他喊“小禾”,我回過頭,看到他站在那裡,手裡拿著兩杯奶茶,笑得露出兩排牙齒,牙齒上有煙漬,黃黃的,像玉米粒。那時候,我覺得那是我聽過的最好聽的聲音,覺得那個笑容是我見過的最好看的笑容,覺得那個叫我名字的人是我這輩子最值得信任、最值得依靠、最值得託付終身的人。
“我知道我不配求你原諒,但我真的後悔了。”
我的手停了一下。後悔。這兩個字從他筆下寫出來,不是用嘴說的,是用手寫的,是用墨水留在紙上的,是可以在法庭上作為證據、可以在多年後作為憑證、可以在他死後作為遺物留給這個世界的東西。他後悔了。後悔把我賣掉,後悔拿了那八萬五,後悔頭也不回地消失在大門外。但後悔有用嗎?後悔能讓我的手指長回來嗎?後悔能讓我後背的“逃”字消失嗎?後悔能讓小鹿、小雨、阿昆、老劉、老趙、林濤活過來嗎?不能。後悔只是他的自我安慰,是他為了讓自己好受一點、為了讓自己在監獄裡能睡著覺、為了讓自己在面對那面白色的牆壁時不至於瘋掉而編造出來的藉口。
“我在監獄裡每天都在想你,想你以前的樣子。”
以前的樣子。以前的我是什麼樣子?以前的我,有十根手指,沒有傷疤,沒有“逃”字,沒有那些在黑暗中湧來的、怎麼都趕不走的、像潮水一樣的回憶。以前的我,相信愛情,相信承諾,相信“我會給你一個終生難忘的假期”是真心話,不是謊言。以前的我,會在出租屋裡等他回來,會在他加班時給他送飯,會在他生病時給他買藥,會在他說“寶貝,我愛你”時臉紅心跳。以前的我,是一個傻子,一個被愛情衝昏了頭腦的、不知道這個世界有多殘忍、不知道人心有多險惡、不知道那個抱著她說“我會給你一個終生難忘的假期”的男人會在幾天後把她賣掉、八萬五、像賣一頭豬、像賣一件貨物、像賣一個跟他沒有任何關係的陌生人。
“我知道我毀了你的一生。”
我的眼淚掉了下來。不是無聲的流淚,是那種憋不住的、像擰開了水龍頭一樣的淚。眼淚滴在信紙上,滴在那行字上,把字跡洇溼了,模糊了。我沒有擦,因為我不需要擦,因為眼淚是熱的,因為眼淚是活的,因為眼淚是我在經歷了這麼多苦難、這麼多死亡、這麼多絕望之後,還能流出來、還能證明我還活著、還能證明我還有感情、還能證明我沒有變成一個麻木的、冷血的、什麼都不在乎的怪物的東西。他說他毀了我的一生。是的,他毀了。他把我的身體毀了,把我的心毀了,把我的信任毀了,把我對這個世界最後一點美好的幻想毀了。我的一生,從被他賣掉的那一天起,就不再是我自己的一生。我的一生,是那些再也回不來的人用命換來的,是小鹿的、小雨的、阿昆的、老劉的、老趙的、林濤的、蘇琳的。我的一生,不屬於我一個人。
“對不起。”
對不起。這三個字,他寫了三遍,一遍比一遍大,一遍比一遍用力,最後一筆劃破了紙,墨水洇開,像一朵黑色的花,像一片黑色的雲,像某種正在擴散、正在吞噬、正在把一切都變成黑色的東西。他寫了三遍“對不起”,好像寫三遍就能抵掉那些罪過,好像寫三遍就能讓我的手指長回來,好像寫三遍就能讓小鹿、小雨、阿昆、老劉、老趙、林濤活過來。不能。一萬遍“對不起”也不能。
我看完了信。不是慢慢看的,是很快看的,像在完成任務,像在應付差事,像在確認這封信裡有沒有什麼值得我看第二遍的東西。沒有。信裡沒有懺悔,沒有交代,沒有那些他應該寫、但沒有寫的東西。他沒有寫他是怎麼認識坤哥的,沒有寫他是怎麼欠下賭債的,沒有寫他是怎麼決定把我賣掉的,沒有寫他拿了那八萬五之後去了哪裡、做了什麼、有沒有在某個深夜想起我、有沒有在某個瞬間後悔。他只是寫了“對不起”,寫了“我後悔了”,寫了“我想你”,寫了那些空洞的、廉價的、不痛不癢的、連他自己都不相信的話。
我把信放在桌上,盯著它看了很久。檯燈的光照在信紙上,照在那歪歪扭扭的字上,照在那三遍“對不起”上。我的眼淚己經幹了,眼眶是乾的,澀的,像有沙子在磨。我的身體不再發抖了,因為憤怒己經變成了厭惡,厭惡己經變成了冷漠,冷漠己經變成了什麼都沒有。就像看一個陌生人,一個跟我沒有任何關係的人,一個曾經傷害過我、但現在只是一個可憐的、可悲的、在監獄裡度日如年的罪犯。我不恨他了,因為恨太累了,因為恨需要力氣,因為我的力氣要用來活著、用來康復、用來幫助那些還在黑暗裡、還在地獄裡、還在等待有人能拉他們一把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