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律師,硬給霸凌整成死刑了?》第717章 重刑判決!庭審結束!展望未來!(1)

作者:熏文·2個月前

“哦對了。”林默突然想起來了什麼:“我這裡還有你做局賄賂其他律師的資料,怪不得你以前能贏官司呢,原來手段這麼骯髒,這可能就是你們九霄律所的底色吧,走下三路,賺錢快嘛。

不夠我提醒一句,死的也快,”

接著林默示意法官助理播放了幾個行賄證據文件。

法院又熱議了起來。

“我去,怪不得以前這個譚茂能莫名奇妙的贏官司,原來是這種手段!”

“真是防不勝防啊,連家人都賄賂!”

“誒,我可以保證自己不收錢,但是不能保證家裡人不收啊。”

“真他媽的毒瘤,必須吊銷譚茂的律師執照!”

“”

看見譚茂的低劣的手段,所有律師都倒吸一口涼氣。

這一招真是恐怖啊!

即使能夠保證自己不會受賄,但是家人誰敢保證?

要知道家人又不是行業內的人,好忽悠啊!

咚!

審判長敲響法槌,肅穆的聲浪席捲全場:

“全體起立!現在宣讀被告人永速建築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等涉嫌合同詐騙、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逃稅罪一案終審判決——”

毫無徵兆的直接宣判!

鄧和以及部分坐在旁聽席上工人攥緊拳頭,工裝沾滿灰漬的褶皺裡滲出汗漬。

被告席的王建面色灰敗。

“本院根據原告方三次庭審遞交的證據查明事實如下:

第一,被告單位以虛假合同名義拒絕支付8000萬元工程款,構成合同詐騙罪;

第二,拖欠361名農民工工資總計3610萬元,以違規建設,驗收不透過為理由拒不支付,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第三,透過虛構勞務支出、陰陽合同隱匿營收11億元,逃避稅款11億元,佔應納稅額百分之百,構成逃稅罪。”

整個法庭裡只剩下書記員敲打速錄機發出密集蜂鳴。

被告人王建犯數罪:

合同詐騙罪,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情節特別嚴重,處有期徒刑七年;

逃稅罪,處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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