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任的是新任律師——陳璋。
陳璋此時正從醫院裡面出來,他的腦子終於恢復了正常,思維邏輯也都回歸正常水平。
只是對與林默交談的那段記憶有點模糊。
因為當時情緒上頭,他記不起林默毆打他的細節了。
但身體上那麼多傷害,都是法律意義上的“重傷”判定了。
就算不記得,他也斷定林默肯定是對自己下死手了!
而且陸霄也在他昏迷期間做好了一切證據,比如身體上沾染的另外一人的dna和指紋。
以此來證明是有人將他陳璋毆打了成了重傷。
“陳律師啊,下午對戰林默有沒有把握拿下啊。”王美擔憂的問道。
“包在我身上,我保證上午的慘劇不會發生!”
陳璋的嘴角是帶著笑容的,因為在他的眼裡,譚茂輸了是好事啊!
只要律所其他的主力律師全部輸掉,他就有可能站上的頂峰,拿到最高的工資!
“我不僅能贏,還能把林默也送進去!”陳璋信誓旦旦的說道。
“真的嗎?那太好了啊!”王美開心壞了。
殊不知,上午開庭時,譚茂也是這樣跟王建說的,現在兩人都進局長裡面了。
結束通話電話後,陳璋拿起證據資料看了一眼。
是dna和指紋的鑑定結果。
在他昏迷期間,陸霄就找人去順和律所趁人不注意提取了林默辦公室門把手上的指紋和殘留的dna。
與殘留在陳璋身上的dna做了一個鑑定。
在提取的十餘項指紋和dna中,真的找到了與陳璋身上殘留的指紋和dna。
那沒得跑了,那就是林默的指紋。
再加之那天的確與林默約了談判,又是從一個茶館抬出去的。
就算沒有影片證據,也能從多方證明自己是被林默打成重傷的!
雖然陳璋因為當時憤怒到失去了理智,導致事後記憶受損,但如今有這些鐵證在手,比記憶和口述更加的有保證啊!
“我只需要在法庭上拿出來,證明林默是暴力之人,反告他故意傷害致重傷,最少判三年!”
陳璋美美的想道。
這個套路他運用過很多次了,屢試不爽。
唯一不同的是,之前他會在開庭前就去威脅對方,讓對方賠償或者撤訴,甚至是演戲當庭輸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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