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末,胡新黃正值事業瓶頸,靈感枯竭,每天都會去夜店買醉放鬆,在那裡他認識了一個名叫鄭富的人。
當時鄭富穿著一般,行為拘謹,好像是第一次來。胡新黃當時閒得無聊,於是主動跟他搭話,還給他介紹什麼酒好喝。
鄭富為感謝他,請他喝酒。慢慢的,兩人就熟悉了。往後只要鄭富在,酒錢都是他出。鄭富不在乎錢,什麼貴點什麼,有些報復性消費的意味。但兩人很少說自已的私事,都是聊一些不著邊際的話題,相處了快一個月,也只是交換了微信,知道對方的姓名。
有天,兩人閒聊時,鄭富突然說他想當作家。他小時候家境不好,初中輟學又去外地打工,一直不能實現自已的夢想。
胡新黃不走心地鼓勵他想寫就寫,別在乎別人怎麼想。現在寫出爆款作品的作者未必是高學歷的人。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鄭富回去後真的開始寫起了小說。他不會用電腦,全是靠手寫。
幾天後,鄭富紅著臉,帶來自已的稿件讓胡新黃幫他修改修改。
胡新黃接過稿紙一看,心裡頓時充滿了鄙夷。這篇小說用詞簡單,滿篇病句,甚至都比不上小學生寫的作文。
後來,鄭富去舞池跳舞。胡新黃跳著翻看幾頁,然後看到了殺人沉屍的那一段。
那一段的用詞並不華麗出彩,但極其寫實,彷彿親身經歷過一樣。描寫的殺人過程和心理描寫看得胡新黃出了一身冷汗。
他好像上了兇手的身,透過兇手的眼睛看到了小說中受害者康豪被殺的全過程。他用鐵絲勒死了康豪,看見他醬紫色的皮膚在斷氣之後慢慢褪色。他拖著屍體,感受到康豪的屍身慢慢變硬……
這小說修改過後一定會火!他轉頭想叫鄭富回來。可看著舞池中姿勢蹩腳又難看的鄭富,他突然覺得鄭富這種粗俗、膚淺、無知的“俗人”,好好當他的暴發戶就好了,幹嘛要來沾染“文學”這種“高貴”的圈子。他又怎麼配得上“作家”這個名稱。
胡新黃握著稿件,腦子裡全是佔為已有的念頭。最後,在酒精作用的加持下,他用手機拍下了稿件裡的所有內容。
他刪掉了鄭富的微信,那家夜店也不去了。回來後,他每天都在書房改稿,不過殺人那一段他沒怎麼修改。他怕“匠氣”太重反而破壞了那種渾然天成的“淳樸”之感。
作品發表後,他火了。幾乎是一夜之間,名利和金錢如潮水一般衝開了他家的大門,將他淹沒在其中,同時也沖淡了他僅剩不多的對於偷稿件的愧疚。
在粉絲的讚美聲中,他不斷催眠自已,這部小說就是他的原創,他只是“借鑑”了一部分。他享受著小說成功帶來的果實,也在暗地裡繼承了本該屬於鄭富的因果報應。
胡新黃在江易和唐麗的陪同下又去了警察局。不過,他對警方隱瞞了他偷到稿件的情節,只說他都是聽來的。
如同江易所說,警方的重點在捉拿兇案的嫌疑人。儘管對胡新黃說的“聽說”有所懷疑,但還是先追查鄭富這條線索。
隔天晚上八點,準備關店門的江易又看見了那位不速之客。
尹曉站在門外,衝他勾了勾手指,神秘兮兮地說帶他去找鄭富。
這件事現在由警方接管調查,跟他無關。他想拒絕,可最終還是好奇心佔據了上風,跟著尹曉一同來到三環外的一棟老樓。
尹曉指著三樓亮黃色燈光的房間,說:“他在裡面。”
“他竟然還在A市。”
江易隱約感覺到一股陰氣,正要細查,身後響起警笛聲,是警察開車到了。
他不想給自已找麻煩,於是躲到一旁觀看。而尹曉跟著警察一起闖進那間小屋。
房間面積不大,裡面髒亂無比,垃圾遍地,一些外賣盒子裡甚至都生了蛆。好在空調還開著,溫度很低,臭味沒有蔓延到外面。
屋內傢俱只有一張床和一張書桌,書桌上堆滿了稿紙,一個瘦骨嶙峋的人正在奮筆疾書。
他一門心思都在寫作,絲毫沒有被衝進來的警察干擾。
”。名簽我給你請,書的你是我,師老鄭“
。去仰後向人個整,鏈鐵的細腕手上套被子脖的他,瞬一下可。中作寫到回續繼後然,人的話說給還送,字名的已自好籤下兩唰唰,紙的前上遞過拿富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