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吃最好的,幹最累的
一隻豪豬,一隻野兔,一隻野火雞。
這份收穫,說是滿載而歸也不為過了。
回到營地,林慶先把綁著的火雞和野兔撂在一旁,轉身就處理起那隻已經死了個把鐘頭的豪豬。
這年代的加州,電力只勉強覆蓋舊金山等少數大城的零星區域,根本到不了鄉鎮。
至於冰箱,更是想都別想。
夏季的肉類食物如果不及時處理,一個晚上就會變臭。
雖說臭了的肉他也能吃,但只要是個神志正常的人,誰又會真喜歡去吃腐肉呢!
林慶燒了半鍋開水,將豪豬背脊那片帶刺的硬皮仔細澆燙了半分多鐘。
死去的豪豬棘刺基部已然鬆軟,熱水一浸,他再用帆布裹住一按一搓,那些扎手的硬刺便簌簌脫落大半。
接著便是剝皮。開膛,斬去頭腳與零碎。
難處理的內臟,他索性在近旁一棵橡樹下挖坑埋了,最後剩下約莫十五斤的帶骨肉。
想想豪豬那一身棘刺與厚皮所佔的分量,能有50%的出肉率,已經是仗著‘解剖’技能的結果了。
這麼大一塊肉,一頓肯定吃不完。
林慶抽出獵刀,沿著豪豬脊骨與肋排間的縫隙精準下刀,卸下了緊貼後脊。帶著一層勻稱雪花油脂的裡脊。
這是豪豬身上最精華的部分,肉質深紅,肌理分明。
“那今晚我就要吃掉最好的一塊肉。”
他先弄了些百合球莖,埋進篝火邊緣滾燙的灰燼裡煨烤。
接著,他將那條裡脊橫紋切成約半指厚的肉片,逆著紋理下刀,能保證入口不柴。
待鐵鍋在火上燒得微微冒煙,他放入肉片。
滋啦一聲,油脂慢慢溢位,肉片在鍋底收縮卷邊,邊緣迅速染上誘人的焦糖色。
待肉香濃郁撲鼻,他迅速撒上一小撮粗鹽,又將一把沿途採來的野蒜苗切碎,揚手撒入鍋中。
蒜末與熱油碰撞,辛香與粗獷的肉香轟然炸開,煙霧繚繞,整個帳篷都浸滿了這令人心安的味道。
肉片入口,外表微焦,內裡卻飽含肉汁,豪豬肉特有的近似松子與堅果的野性香氣,在簡單的炙烤下被激發得淋漓盡致。
他就著從火灰中扒出剝開焦殼後粉糯清甜的烤百合球莖,一口肉,一口‘飯’,滿足地吃完了這紮實的一餐。
吃飽後,林慶摸著微鼓的肚子,在帳篷裡舒坦地躺了好一會兒,才起身料理剩下的肉。
他將餘下的肉均勻分成三塊,每塊約莫四斤多重,用粗鹽裡裡外外細細揉搓抹勻,讓鹽粒充分滲入。
接著用麻繩在頂端穿孔紮緊,為接下來的熏製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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