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經紀人在開著車,陳凡坐在副駕駛。
陳凡對經紀人說道:“一會兒你以工作室的名義,發一條圍脖告訴大家,我當時只是因為要去那家酒店,談一個合作專案。”
“因為對方是早晨的飛機,所以我去的很早,出來之後,就直接去片場工作了,並不是娛樂記者所拍攝的那樣,什麼共度良宵。”
“至於江疏穎小姐應該也只是碰巧來到魔都工作,住在了那家酒店裡,但我們倆並沒有,在前一天晚上見面,你就這樣發一條圍脖好了。”
經紀人聽了之後,覺得這也不是不可行,可是萬一對方又拿出了前一天晚上,陳凡進入酒店的照片呢。
想到這裡經紀人向陳凡問道:“但是,萬一對方拿出了昨天晚上,老闆你進入酒店時拍攝的照片呢?”
陳凡冷冷一哼,“怎麼可能會有我進入時拍攝的照片?若是有的話他們現在就已經放出來了,這樣猛藥,他們才不會留在後手呢。”
陳凡雖然進入娛樂圈的時間並不長,但是因為上一輩子自己看娛樂圈新聞也不算少,自然知道這些套路。
若是有自己前一天晚上進入酒店的照片,那麼這家娛樂自媒體肯定先將這張照片放出來,再將今天早上自己出來的照片放出來,然後進行兩相對比。
那樣的話自己真的是百口莫辯,可是他們現在只放了兩張自己和江疏穎前後腳離開酒店的照片,而且也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前後腳。
兩人相隔時間都將近兩個小時了。
一家大型酒店,住著那麼多的客人,憑什麼就說,他們倆是共度良宵呢,這樣怎麼說都說不通。
所以陳凡就直接說自己在與他人談合作好了。
而且當天,他也直接從酒店回到了拍攝現場。
進行了一天高強度的工作,若是真的前一天晚上廝混了一晚上,第二天怎麼可能有如此飽滿的精神回到拍攝工作上呢?
陳凡特地提到自己從酒店直接來到了《我不是藥神》的拍攝現場,就是為了讓大家想到這一點。
經紀人才聽到陳凡的一番解釋之後。覺得老闆簡直是神了,居然能夠想到這麼好的主意。
而且沒有任何的破綻,於是經紀人向陳凡說道:“好的老闆,我明白了,等把你送到公寓之後,我就立刻發這條圍脖。”
“不過老闆你今天不是跟我說,晚上要去跟江小姐共度晚餐嗎?”
“今天都被記者發現偷拍照片了,我怎麼好跟她還共度晚餐,若是再被偷拍到了,那可真是有口莫辯了。”
陳凡剛說完,立刻想到不對,自己這麼想反而顯得非常狹隘了。
不如今天晚上就跟江疏穎一起聚餐,顯得自己光明磊落,心中無鬼。
於是陳凡又一次給江疏穎打去了電話,“你現在還在魔都嗎?”
江疏穎聽的陳凡問自己在不在魔都,也沒有想太多,在江疏穎心裡陳凡今天晚上是絕對不可能再見自己了,畢竟兩人白天才鬧出了緋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