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最重要的是,這個上邊公司是不會干涉到你的創作自由。只要簽約了,他們就會對你完全不管不顧。你只需要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給他交上一首歌就可以了。至於其他的事情,全部由這家唱片公司來完成。”
陳凡輕輕的點了點頭,表示自己知道了。
這樣的條件的確是非常好。
五千萬一年的簽約金對他來說並不算得很高。
畢竟他一首歌的收入就已經快要超過五千萬了。
他一部電影的收入就已經有三四個億了。
收入如此之高,對於五千萬的簽約金來說,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完全沒有可比性。所以陳凡要看重的並不是錢這一方面。
而是這家公司能否給自己最大的自由。
“第二家公司,他給的簽約金是四千五百萬,但是他們需要你創作兩首歌曲以上,而且他們也承諾了,不會騷擾到你,只需要你按時交歌就可以了。至於第三第四第五家公司。他們的要求跟第二家也是差不多,只不過簽約金方面有幾百萬的出入而已。”
經紀人隨即又將第三第四第五家公司全部都介紹了一遍。
只不過這些公司的要求稍微比,第一家公司要高一些,都需要唱這兩首歌曲。
俗語說得好,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原本陳凡覺得第一家的條件也不是那麼好,但只要稍微對比了一下其他公司,就知道他們的條件是最好的。
“陳凡,你覺得應該跟哪個唱片公司進行簽約呢?”
經紀人好不容易將所有的資料都講完,這才一臉疲憊地問道。
對他來說這一個多月的時間裡面,他幾乎完全將自己的工作重心放在了給陳凡去挑選產品公司的工作上他對於這些唱片公司的資料已經是熟到不用看頁的資料都知道了。
而這家唱片公司給的條件最好,所以他也覺得應該是簽約第一家。
聽到經紀人這麼問自己陳凡愣了一下,並沒有直接回答他的問題。
這五家唱片公司給出的待遇和條件都比陳凡心目中的要低得多。
所以他並不是那麼想在這五家唱片公司裡面去挑選。
至於不挑選唱片公司的話。他以後出歌曲出唱片就很難了。
畢竟只有唱片公司才會有這樣的發行權利。
也只有張萍公司才會有這麼好的裝置。
“你說如果我們不簽唱片公司的話,我們可不可以自己出唱片呢?”陳凡敲著桌子,歪著腦袋看,向了自己的經紀人。
這種事情他自己並不是很清楚,所以是需要問到經紀人的意見的。
這也是經紀人存在的一個價值之一。
“不簽唱片公司的話是絕對不可能出唱片的,如果你不想籤其他的唱片公司,那我們恐怕就只有一條路了。”經紀人想了想笑著說道。
“只有一條什麼路?”陳凡有些好奇地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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