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嬰和小亮重重點頭。
……
1996年秋,一場關於跨國企業在華投資專案的協調會正在國務院外辦會議室召開。
顧從清坐在主位,指尖輕叩桌面,目光掃過對面坐著的商務部、發改委、外交部相關負責人。
“先說說專案受阻的癥結。”他開口,聲音不高,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分量。
商務部外資司的王司長先開口,語氣有些無奈:“這家歐洲企業想在華東地區建汽車零部件基地,土地審批卡在了地方,但核心問題是他們提出的技術轉讓條款,與咱們現行的產業政策有出入,地方外辦拿不準,報上來請中樞定奪。”
發改委的李處長補充道:“我們核算過,專案本身能帶動上下游產業,但技術轉讓比例如果按他們的要求,可能達不到咱們《外資企業技術引進管理辦法》的底線,這口子不能開。”
顧從清翻開面前的檔案,指著其中一頁問:“外交部那邊,跟對方駐華使館溝透過嗎?他們的立場有沒有鬆動的可能?”
外交部歐洲司的張參贊推了推眼鏡:“上週剛碰過面,對方公使強調這是企業底線,還提到‘若審批過慢,可能影響後續其他合作’。我看這是施壓,咱們不能被牽著走。”
“施壓?”顧從清抬眼,語氣平淡,“外辦的職責,就是在守住原則的前提下找平衡。技術轉讓比例必須符合國內規定,這是紅線。但地方審批流程能不能最佳化?你們看,”他指著檔案裡的流程表,“從立項到環評,七個部門蓋章,地方外辦協調時有沒有卡殼?”
王司長立刻接話:“地方反饋說,環保和土地部門對‘綠色工廠’的標準理解不一,外辦想牽頭協調,卻缺個明確的統一口徑。”
“這就是我們要做的。”顧從清放下檔案,“張參贊,你再約一次對方公使,明確告訴他們,技術轉讓按70%的比例談,這是根據《外資法實施細則》第24條來的,沒得商量。但我們可以承諾,只要條款合規,由外辦牽頭,聯合商務部、發改委、環保部,下週三去地方開現場協調會,一週內解決審批流程問題。”
李處長有些顧慮:“一週會不會太急?環保評估通常要十天。”
“特殊專案,特殊流程,但標準不能降。”顧從清看向他,“讓環保部派專家跟著去,現場勘查、出意見同步進行,外辦負責督促進度。我們要讓外資看到誠意,更要讓他們明白,中國的規矩不能破。”
張參贊點頭:“我這就安排會面。不過顧主任,對方要是還堅持原來的條件呢?”
“那就要給他們算筆賬。”顧從清語氣篤定,“華東地區的市場容量、我們的產業配套優勢,這些都是他們看重的。告訴他們,錯過這個視窗期,下一個能承接這麼大產能的基地,至少等兩年。外交談判,既要守原則,也要會算賬。”
王司長鬆了口氣:“有外辦牽頭,我們就有底氣了。地方外辦也盼著中樞給個準話,好讓他們放開手腳協調。”
“會後讓政策研究司把相關法規條文整理成冊,發給地方外辦和各相關部委,確保口徑統一。”顧從清站起身,“下週的現場會,我讓外事管理司的趙司長帶隊,你們各司派骨幹參加。記住,我們要的是‘合規的合作’,不是‘無原則的妥協’。”
眾人紛紛應下,收拾檔案時,王司長忍不住說:“還是顧主任看得透,既守住了門,又沒把路堵死。”
顧從清笑了笑:“外辦就是幹這個的,在規矩裡找空間,在原則上不鬆動。走,去看看趙司長那邊方案准備得怎麼樣了。”
現場協調會定在週三上午,華東某市的外辦會議室裡,長條桌兩邊坐滿了人。顧從清派來的趙司長坐在主位,左手邊是商務部、發改委的幹部,右手邊則是地方土地、環保部門的負責人,歐洲企業的亞太區總裁皮埃爾帶著翻譯坐在對面,神情裡帶著幾分審慎。
“感謝各位抽時間參加這次協調會。”趙司長開門見山,把一份列印好的《技術轉讓補充條款說明》推到皮埃爾面前,“關於貴司提出的技術轉讓比例,我們己經核實過相關法規,70%是底線,這一點恐怕不能讓步。但為了體現合作誠意,地方政府承諾,專案落地後前三年,可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皮埃爾皺了皺眉,讓翻譯問道:“趙司長,70%的比例意味著我們要額外投入大量技術支援,這與最初的預算有出入。如果不能調整,我們的董事會很難透過。”
地方外辦的周主任趕緊補充:“皮埃爾先生,您可以算筆賬——咱們市的汽車產業叢集己經成型,零部件運輸成本比周邊低15%;而且我們剛獲批了綜合保稅區,原材料進口能省一大筆關稅。這些優勢,足以抵消技術轉讓的額外投入。”
環保部門的李科長這時拿出厚厚一疊檢測報告:“關於貴司擔心的環保評估,我們昨天現場勘查過,只要按這個整改方案施工,汙水處理和廢氣排放都能達標,審批流程可以壓縮到三天。”他把方案推過去,上面用紅筆標好了關鍵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