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重生1988,帶著兒媳離婚改嫁》第122章 離婚官司(1)

作者:天天天天晴·2個月前

法院門口的臺階上蹲了三個人,兩男一女,全是陳立冬那邊的親戚。

蘇晚帶著胡麗麗走到近前,那三個人齊刷刷站起來,堵在門口不讓進。陳立冬他二哥陳立夏叉著腰,一張黑臉拉得老長:“弟妹,有話咱回家說,鬧到法院來,你讓老陳家的臉往哪擱?”

胡麗麗攥緊手裡的檔案袋,腳步頓了一下。

蘇晚直接從旁邊繞過去,頭也不回:“媽,走。”

陳立夏伸手去攔:“蘇晚,你一個小輩——”

“二伯,今天是開庭,不是吃席。”蘇晚腳步沒停,“您要進去旁聽,那就進去。攔著不讓走,那叫妨礙司法程式。”

陳立夏被噎了一下,攔人的手僵在半空。跟來的陳家嫂子扯了他一把,嘀咕道:“讓她們去,立冬在裡頭呢。”

法庭裡頭,陳立冬穿了件半新不舊的夾克,頭髮倒是打理過了,抹了髮膠往後梳,顯出幾分精神來。看見胡麗麗進來,他臉上擠出那種蘇晚打小就熟悉的表情——三分委屈七分情深。

“麗麗,你看你,至於嗎。”陳立冬站起來,聲音放得很輕,“咱倆有什麼話不能在家裡說?”

胡麗麗沒應他。

蘇晚在旁聽席坐下來,開啟記事本,把該記的要點全列了出來。她請的律師姓方,三十出頭,乾瘦,不愛說話,但打婚姻官司在本市小有名氣。方律師翻著材料,間或抬頭看陳立冬一眼,看對方當事人的眼神。

庭審一開始,陳立冬就哭了。

倒也不算嚎啕,就是眼眶紅紅的,聲音哽咽,說自己這些年為家裡吃了多少苦,掙的錢一分沒少往家拿,對蘇晚視如己出。

蘇晚低頭在本子上寫了兩個字:表演。

方律師等陳立冬說完,起身,很平靜地遞上了三份證據。

第一份,銀行流水。胡麗麗的飯店賬戶,每月營收和支出清清楚楚,陳立冬在過去兩年裡從飯店賬上支取的錢,加起來七萬三千四百塊。這筆錢沒有進入家庭賬戶,也沒有用於家庭開支。

第二份,賓館住宿記錄。三家賓館,最近的一家離飯店不到五百米。開房記錄二十三次,登記的都是陳立冬的身份證。

第三份,照片。不是偷拍的那種,是陳立冬自己拍的,跟一個燙著大波浪卷的女人在公園長椅上摟摟抱抱,笑得不亦樂乎。照片背面還寫了日期,有兩張的日期正好是胡麗麗住院做手術那個星期。

法庭裡安靜了幾秒。

陳立冬的臉色變了又變,最後定格在一種很奇怪的表情上——不是羞愧,是惱怒。他看了蘇晚一眼,那眼神里的意思很明白:是你搞的鬼。

蘇晚對他笑了笑,大大方方的。

陳立冬的律師申請休庭。法官沒同意。

方律師繼續陳述訴求:夫妻感情破裂,請求離婚,依法分割共同財產。陳立冬名下有一套兩室一廳的房改房,登記在陳立冬個人名下,但購房款有一半是胡麗麗出的,有轉賬憑證佐證。另外,陳立冬從飯店支取的七萬餘元,應當返還。

陳立冬的律師開始反駁,說那筆錢是夫妻共同經營所得,陳立冬有權使用。

方律師沒跟他爭論這個,只是又遞了一份材料上去——陳立冬給那個大波浪女人買的東西,金項鍊一條,三千八;皮衣一件,兩千六;還有一張某美容院的VIP充值卡,充了五千塊。消費記錄對得上,時間線對得上。

七萬三被花到了什麼地方,清清楚楚。

陳立冬坐在那裡,喉結上下滾動了兩回。他的律師湊過去跟他說了幾句話,陳立冬忽然一拍桌子:“我不同意離婚!”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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